第55章 判决出炉,哀鸿遍野!(2/2)
“被告人XX,发布诽谤信息,侮辱言论,传播范围极广……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XX……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XXX……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一道道判决被当庭宣读。
化作一柄柄攻城巨锤,狠狠地砸在相应被告的胸口。
“完啦!我这辈子都完啦!哈哈哈呜呜呜嗬嗬嗬……”
“我不要坐牢,爸,妈妈,你们快来救我啊呜呜呜!”
“我还要考公呢,我坐牢了政审怎么办……”
“寅哥哥,你等我三年,三年之后我一定嫁给你,彩礼减半,不要三金都行。”
“我后悔了,我好后悔啊,啊啊啊!”
“就因为在网上骂人,我居然被判了两年,这是什么新时代的文字狱,我不服,我要上诉!”
……
一道道哭泣、悔恨、懊恼、惊惧的声音接连响起。
不安的情绪仿佛病毒找到传播媒介一般,在被告群体之中迅速传播蔓延。
越来越多的被告哭了起来。
有人甚至双腿发软一瘫倒在地。
可谓哀鸿遍野!
“肃静!”
“哭什么哭!安静听判决,不要影响其他人!”
“这才哪到哪,后面有你们哭的时候!”
……
法警冷着脸出言训斥。
这案子具体是个什么情况,法警们都很清楚。
就这些个被告,有一个算一个,都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活勾八该!
还哭?
真是长亭外,古道边,芳草天!
苏贯彻没有理会被告们的情绪,继续宣判:
“被告人XX,在网络上发布诽谤言论,侮辱他人,传播范围较广,造成较为严重后果……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被告人XX……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缓期三年执行”
“被告人XXX……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
“啊?缓期五年执行是啥意思?是五年之后再去坐牢吗?”
“你个傻逼!缓刑就是不用坐牢了。”
“我也是缓刑,我判一缓一,呜呜呜,不用坐牢真的太好了,我都快吓死了,还好还好,呼——”
“那为啥我是判二缓三?算了,至少不用坐牢,我已经心满意足了,唉,以后可不敢在网上骂人了,这也太可怕了。”
“吓死宝宝了,还好虚惊一场。”
……
部分被判了缓刑的被告在那边沾沾自喜。
原本还提心吊胆来着,结果判决出来后一看,嘿,您猜怎么着,居然都不用坐牢,立马高兴起来了。
对此,林北只想说,你们高兴得太早了。
是,缓刑确实不用坐牢。
但其滋味比坐牢也好不到哪儿去。
毕竟缓刑也是刑事处罚的一种,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和改造,又不是让你享受生活的。
国家还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对缓刑犯进行约束。
各种条条框框。
比如缓刑犯需要定期向缓刑考察机关汇报自己的情况;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定期参加社会服务,公益劳动等等。
甚至某些地方还强制要求缓刑犯佩戴特殊手环,一旦离开限定活动范围,立刻报警……
……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缓刑犯名义上是不用坐牢,但实际上,不过是换了个更大的牢房而已。
此外,你猜猜为啥叫缓刑“考验期”?
考验啥?
考验失败了又会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