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要出意外了(1/2)
并请求法院判处所有被告罪名成立,并对其从重判处。
第一批次的这“三十六天罡”毫无疑问就是本案中最刑的一部分人。
基本上三年封顶刑期是没跑了。
张三说完,审判长开始例行询问。
“被告人,自诉方提到的案由及诉讼请求,与你收到的起诉状副本是否一致?”
众被告人:“一致。”
“对此你们可有异议?”
众被告人:“没有。”
这场庭审的基本策略是主动认罪认罚,以退为进,做罪轻辩护,尽量争取减刑。
毕竟诽谤案本身就比较简单,轻轻松松就可以完善证据链。
就不说情节最严重的三十六天罡了,哪怕是对于其他情节相对较轻的被告来说,罪名成立那也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无罪辩护,不是基本没机会。
而是完全没可能!
无罪辩护就是找死,罪轻辩护才是唯一出路。
所以在上庭前,张伟就已经对着所有被告人耳提面命,再三强调,上了法庭之后只管认罪和道歉,剩下的交给他。
三十六天罡倒是还算听话,都乖乖认罪。
张伟起身补充说道:“尊敬的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我方当事人对于诽谤罪名供认不讳,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错误……”
“愿意公开道歉,并赔偿……”
“不求征得被害人的完全谅解,只求竭尽所能弥补过失,减轻伤害……”
“希望合议庭能够从轻判处……”
接下来,便进入法庭调查环节。
首先就是举证质证。
要知道,我国司法一向是重证据轻口供的。
即便被告人全都当庭认罪认罚,也不可能就这么草率地认定罪名成立。
还是得看事实证据。
而且证据也能直观反映情节有多严重,影响有多恶劣,这是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
所以这个环节肯定少不了。
张三开始举证。
主要证据就是被告人在网络上发表的诽谤内容的截图,包含播放量、点赞量等关键信息。
再加上一些辅助证据,比如平台方提供的实名注册信息,可以证明该账号是对应被告人注册和使用。
如此,完整的证据链便形成了。
天衣无缝,完美无缺。
罪名成立,板上钉钉。
张伟表示对证据无异议。
举证质证结束,接下来便是法庭辩论。
双方律师将分别针对三十六名被告进行辩论。
苏贯彻扫了一眼,拿起手头的材料看了眼沉声开口:“一号被告人吴梦梦,小红猪账号‘梦梦姑娘’,粉丝108万,于X月X日发布诽谤视频,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诽谤视频总播放量超过一千万,影响极其恶劣……一号被告人,对此你是否有异议?”
“咕噜!”
被告席位上,吴梦梦艰难咽了下口水。
低着头小声挤出两个字:
“没有……”
随后看向张伟,眼神里满是恳求。
这个时候,它也只有张伟这一个救命稻草了。
张伟在内心给自己鼓了把劲儿,起身开始辩护: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方当事人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悔罪表现良好,并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根据最高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应当减轻基准刑的20%~40%……因此我恳请合议庭酌情考虑,对我方当事人从轻判处。”
张伟话音刚落,张三便站起来。
“反对!”
“一号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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