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坤犬不宁”战役(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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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战,那便战!

    直接强势还击。

    一来二去,话赶话的,矛盾越来越激化,仇恨越来越深刻。

    骂得也越来越凶。

    于是乎,这场脑残粉征讨黑子的闪击战,渐渐的演变为了脑残粉和爱狗人士这两大极端群体之间的大混战!

    甚至还有爱狗人士组成突击小分队,跑到微博花坤明星超话里面偷袭大本营。

    反正这场战役是愈演愈烈,越打越凶。

    网络上硝烟四起。

    大道都磨灭了。

    史称——“坤犬不宁”战役。

    坤,是花坤的坤。

    犬,是狗子的犬。

    这边硝烟弥漫,激战正酣。

    另一边,林北捧着手机都快笑成大粪了。

    家人们谁懂啊,坐看狗咬狗真的太爽了。

    尤其这场争斗还是自己挑起来的。

    那种成就感和满足感,简直绝了有没有?

    如果你以为林北的爆杀就只有这些小打小闹,那就大错特错。

    这才哪到哪?

    开胃小菜而已。

    正餐还没上桌呢。

    几天前林北找到张伟做代理人,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罗燕妮公开道歉,并赔偿1块钱的精神损失费。

    法院受理了案子。

    估摸着这两天传票就会发下来了。

    本来呢,如果罗燕妮没有别的什么骚操作的话,事情差不多也就到此为止了。

    但她偏偏要作死。

    那林北肯定不会惯着。

    这波又是喜闻乐见的诽谤案刑事自诉。

    不过,考虑到有套娃炒冷饭的嫌疑,林北决定在这锅冷饭里面,加点不一样的佐料。

    借刀杀人是其一。

    其二,就是官方下场!

    林北曾跟官方宣传部门合作过,有这份情谊在,他也算在官方这边能说上话了。

    林北打了个电话。

    没多久,龙城警方就全网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

    “20XX年X月X日X时,龙城市XX路XX路口,林某(男,25岁)打死一条成年罗威纳犬,狗主人罗某(女,30岁)与林某发生激烈争吵,后报警声称其儿子被人打死。”

    “XX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

    “经调查,事发原因系罗某遛狗未牵绳,其狗袭击路人雪某(女,24岁),林某见义勇为上前踢开狗。狗转而攻击林某,林某为求自保,拿起地砖攻击狗,致其死亡。”

    “林某之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参照《刑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不需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而罗某因报假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派出所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遛狗牵绳已有明确法律规定,《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这是为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如因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而造成他人损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警方再次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大家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和谐绿色的网络环境。”

    ……

    这则通告一出,爱狗人士直接傻眼。

    反转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官方这次怎么动作这么迅速!

    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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