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吐痰=投毒?(2/2)
王瑞鑫缓缓摩挲着下巴的胡茬。
事情的经过,他听明白了。
林北的猜测,倒也不无道理。
现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很多人压力都很大。
在压力很大的情况下,如果再受到一些刺激,难免会有些戾气,或者产生极端心理,从而做出不理智的过激行为。
类似的例子,简直不要太多。
就因为吃饭的时候多加了点醋,店家就骂骂咧咧推推搡搡的......
就因为食客说店家上错了面,店家就把整份面倒在食客身上和餐桌上......
就因为鞋子上有闪光的金属片,小藓钕就嚷嚷着说别人偷拍,还要检查手机什么的......
就因为加塞对方没让,竟加速冲到前面,开始疯狂别车......
类似的事情简直不要太多。
点外卖给差评,结果被外卖员报复,这样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所以林北的猜测,不无道理。
外卖员有作案条件,也有作案动机。
确实有很大嫌疑。
....................
这时林北继续道:“我家里有监控,可以证明我从外卖员手里拿到外卖后,并没有往里面加任何东西,所以这个痰,肯定是我在收到之前就已经有了。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商家和外卖员。我严重怀疑就是后者干的!”
王瑞鑫缓缓点头。
“你分析得确实有几分道理,照你所说,那个外卖员确实有很大嫌疑。”
“不过小林,即便这痰真是外卖员吐的,可这跟投毒也挂不上钩啊。”
“这个更像是毁坏他人财物,被毁坏的财物就是你这份外卖,我看这价值也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 只能主张民事赔偿。”
“顶多再加上精神损害赔偿。”
投放危险物质罪,要求投放的必须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包括危险气体、液体、固体。
浓痰虽然恶心,但还算不上危险物质。
那么在外卖里吐痰的这个行为,自然也就算不上“投毒”了。
可林北却一本正经地说道:“所以王警官,我申请对这个痰进行检验,一来确认其身份,二来,我怀疑痰中可能含有传染病病原体!”
闻言,
王瑞鑫脸色微微一变。
对啊!
吐痰不算投毒......
但如果吐的痰里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话,那这个痰就算得上“危险物质”。
自然的,吐痰也就是投毒行为了。
就好比乙肝病人、爱兹病人等,就随身携带传染病病原体。
稍有不慎,很容易使他人被传染。
此前就曾经发生过身患传染病的患者,心理扭曲报复社会的事情。
比如爱兹病人将染有自己血液的针,藏在电瓶车的车座上,有人骑电瓶车的时候,就会被针扎。
虽说HIV病毒离开人体后很快就会死亡,即便针上带有病毒也极有可能早就失去威胁。
而且要感染爱兹病需要足够量的病毒,少了的话也是不会有问题的。
也就是说,
这种情况其实一般是不会真的感染爱兹病。
当然,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万一真的遇到这种事情,最好还是前往爱兹病预防阻断门诊就诊。
而对方这种行为,就是妥妥的投放危险物质罪。
这次的外卖事件,也是同理。
如果从痰中检测到传染病病原体,那么这种行为,就真的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