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律师建议和平解决,赵昌明:No Way!(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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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医院也太不要脸了!居然给我们发律师函!?”

    凑到林北旁边的杜小康,也看到了律师函,顿时气冲冲地喊道。

    林北脸色也是阴沉了下来。

    这个仁爱医院,真的是一再刷新下限。

    现在居然连律师函都整出来了。

    还说他们医闹......

    简直是把颠倒黑白,恶人先告状发挥得淋漓尽致。

    如果是一般人,看到律师函或许还真会被吓到,失了分寸,也可能按照律师函所说,服软认错,息事宁人。

    毕竟,被告上法庭这事儿,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还是非常具有威慑力的。

    正因如此,律师函也被一些人戏称为“合法的恐吓信”。

    但林北可不是一般人。

    律师函这玩意儿,骗骗啥都不懂的法盲也就算了,但凡稍微有点法律常识,都拿这玩意儿当依托答辩。

    因为律师函只是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评价,并提出要求的法律文书。

    其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

    说白了,就是通过律师向对方阐明利害,让对方知晓法律风险和得失利弊,从而做出一些改变。

    再说得直白点,无非就是跟对方说,你现在的行为怎么怎么样,有何等风险,请立即如何如何,否则我们就会巴拉巴拉......

    这不就是“恐吓”么?

    只不过说得冠冕堂皇了一点......

    当然,律师函也不纯粹是一张废纸,如果你真的有侵权行为,那么收到律师函之后,最好还是认真对待,慎重考虑。

    可如果你没有任何侵权行为,那这玩意儿,就真的是一张废纸,而且还是擦屁股都嫌硬的废纸。

    大姑和姑父都没接触过这些事儿,也不太懂里面的门道,收到律师函之后,还真慌了神。

    不过林北门儿清。

    他当即给大姑回过去电话:“大姑,这个律师函我看了,没啥用,不用在意。”

    “这事儿咱占理,不管对方说什么,做什么,都不必理会。”

    “我们这边完事儿了,马上来医院。”

    结束通话后,林北和杜小康便驱车赶往市一院。

    ....................

    与此同时。

    仁爱医院,院长办公室内。

    除了钱国坤和赵昌明之外,还有一个四十岁上下,西装革履,戴着眼镜,白面无须,穿着打扮非常考究的中年男子。

    他便是来自景岳律师事务所,主要擅长民事诉讼的郑若海郑律师。

    也是仁爱医院的“御用律师”。

    郑若海除了是景岳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之外,还兼着仁爱医院的法务工作。

    仁爱医院遇到什么法律方面的问题,都会找郑若海来处理。

    此前也曾发生过一些医患纠纷,名誉纠纷之类的,都是郑若海解决的,结果嘛自然是让钱国坤非常满意,否则也不会一直聘用郑若海。

    这次发生的医疗事故,已经演变到网络大V发视频曝光,这让那个钱国坤和赵昌明都意识到,事情可能不会那么轻易解决,所以便把郑若海找了过来。

    郑若海也是不含糊,直接就发了个律师函过去。

    “郑律师,就发个律师函会管用吗?”

    赵昌明靠着院长办公桌,体态非常随意且放松,向着郑若海问道。

    郑若海坐在侧面一排沙发上,闻言说道:“如果是普通人的话,多半会被律师函震慑住,但这次有林北掺和,恐怕律师函的效果会大打折扣。”

    其实,郑若海的话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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