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0章 三年又三年,三年又三年……(1/2)
“冯警官,搞错了,你们肯定是搞错了!”
“他们都叫我是好人,都说我好人一生平安。”
“怎么到你们这儿,就是犯罪了?”
“这不能吧!”
吴云龙一个劲儿地喊冤叫屈。
他想起来,以前在贴吧给自己打广告的时候,会发一些电影开场截图,或者番号关键词什么的。
然后下面就会有很多人回复说..........
“好人一生平安。”
“发图不发种,菊花万人捅。”
“楼主好人。”
贴吧里都是一群好哥们儿啊。
那段时间,吴云龙几乎每天都会加一些好友,给他们分享电影,而自己收一点钱。
大家都挺满意的。
可现在,警察居然跟他说什么,涉嫌传播银灰物品罪..........
这不扯淡呢!?
听了吴云龙这法盲言论,冯国梁淡淡道:“你以为你的行为是造福大众?”
“你是传播银灰的影片,而且数量众多,传播范围极广!”
“按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你就是涉嫌传播银灰物品罪。”
“并且你所谓的‘客户’里,还有不少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银灰物品的,可是要从重处罚的!”
“光这个罪名,你的刑罚最少也是三年!”
“咣当!”
听了冯国梁的话,吴云龙身体一塌,靠在后面。
满脸死灰。
三年又三年?
这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不是这个法律是不是跟我有仇啊,故意跟我过不去是不是?”
“怎么我干啥,啥就是犯罪呢?”
“我索赔也是犯罪,我分享影片还是犯罪!”
“你就说吧,我还有什么事情是犯罪了,一次性让我痛快好了。”
吴云龙大喊道。
冯国梁说道:“还真有。”
吴云龙:“???”
冯国梁说道:“你曾申办过17个手机号,并且用这17个手机号对应申请了17个银行卡,有建行,工行,农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等。这事儿,你不会忘记吧?”
吴云龙皱眉道:“我记得啊,咋了,这也有问题?不是,哪条法律规定人不能够多办几张手机卡,多申请几个银行卡的?我业务繁忙有这个需要不行啊?不是我说你们管的也太宽了!”
冯国梁淡淡道:“办手机卡,没问题,办银行卡,也没问题。”
“但是,你把你办的手机卡和银行卡,借给电诈分子,为他们的犯罪行为提供帮助,这,就有问题了。”
“这种行为涉嫌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
懵逼的吴云龙再次懵逼。
“什么玩意儿?帮助什么活动什么罪?”
这个罪名,别说他没听说过了,他甚至都没办法通顺完整地复述出来。
更加不可能知道什么情形触犯这条罪名。
“你出借手机卡和银行卡的那几个人,是我们早就记录在案的电信诈骗分子,只是他们在境外,调查很不方便,但可以确定,他们从事的就是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数千万!”
“而你,吴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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