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 当面对峙?(1/2)
几个民警都懵了。
啥年代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那个“浪漫的民国”呢。
都特么21世纪20年代了,居然还能发生这种离谱的事情。
所长也是眉头紧皱。
内心异常愤怒。
无法无天!
简直无法无天!
而此时,那些老闭灯们,愈发的变本加厉,骂骂咧咧。
“傻站着干什么?赶紧放人啊!”
“你们就这点能耐,就会欺负我们这些老实巴交的农村人,有本事,你们去抓那些坏人啊!”
“赶紧放人!我孙子再过几天就要学校开学了,耽误了他的学业,你们负得起责任吗?!”
“放人啊,不放人我今天就不走了!”
“还真是无法无天了,穿那身皮就能随便乱抓人啊?”
“......”
老闭灯们你一言我一语。
好家伙,那叫一个气势彪悍。
嚷嚷起来也是中气十足。
所长一看,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就不说这群人围堵派出所会造成多么大的负面影响,单单是这些老年人站在院子里,晒着大太阳,还气呼呼的样子,别再中暑了。
所长走上前,抬了抬手说道:“各位,各位父老乡亲,大家先别激动,听我说。”
“我们警察绝对不会随便抓人的。”
“他们是因为犯了法,所以才被我们带回来进行调查。”
“而就在刚才,他们都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现在我们已经准备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了。”
所长话音刚落。
“你放屁!”
“我儿子就是卖几个南瓜,犯什么法了!”
“就是啊,你说犯法就犯法,怎么了,你是天王老子啊?”
“卖南瓜都犯法,那全国几亿农民你们都抓起来得了呗!”
“......”
老闭灯们纷纷大声叫嚷起来。
所长耐着性子道:“不是卖南瓜犯法,而是销赃犯法。”
“那些南瓜是你们偷回来的,那就属于赃物,而他们呢,明知道是赃物,还拿出去卖,这就触犯了刑法。”
“这就是犯罪行为!”
“既然犯罪了,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长接着又把刑法中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规定,用尽可能比较容易被理解的方式,讲述了出来。
“大家听明白了吧?”
“他们确实是犯法了,不然我们肯定不会随便抓人的啊。”
所长的话很清楚了。
解释得很明白了。
但是......
架不住这些老闭灯根本就不听啊。
他们不是听不懂,而是压根儿就不想听。
管你那些!
反正自家孩子被抓了,就是不行!
“我不管!什么犯法不犯法的,那还不都是你们说的?我只知道我儿子老实本分,不可能犯罪!”
“不是,就几个南瓜而已,值多少钱啊?这都能小题大做的?”
“什么偷!?你凭什么说南瓜是我们偷回去的?那是拿,是拿懂吗?”
“不管怎么说,南瓜是我们拿回家的,你们要抓,有本事就来抓我们啊,你们抓他们干什么?他们只是卖南瓜,又没有偷南瓜!”
“我活了八十来年了,还是头一次听说,这卖南瓜居然是犯法的!”
“神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