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 釜底抽薪(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盗窃罪!

    抢夺罪!

    听了林北的话,所长和其他警员,脸色都微微一变。

    看向林北的目光中,不由得多了几分诧异。

    这年轻人,看上去很懂法的样子。

    能说出盗窃罪不难。

    但他竟然还知道“抢夺罪”,这个罪名知道的人可不多,了解的人就更少了。

    难道是专业学法律的?

    而那群老登则是一个个瞪大了眼睛,甚至都不敢大声呼吸了。

    什么玩意儿就十年十年的。

    就他们这岁数,有没有十年可活还不一定呢。

    在这个时候,林北没有停下,而是在继续历数老登的多宗罪!

    “这些老人今天做的事,更是触犯多条刑法罪名!”

    “首先第一个,就是寻衅滋事罪,他们纠集这么多人,聚众起哄闹事,公然辱骂和威胁他人,甚至还想动手打人,如此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公共秩序,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

    “涉嫌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明确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多次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北扫了一眼,继续说道:

    “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是派出所!是郭嘉机观!”

    “这些人却聚众就冲了进来,还堵住大门,导致派出所根本无法正常运转,工作无法正常继续,若是这个时候有人来报警,怎么办?若是这个时候民警要出警,怎么办?”

    “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他们如此行为,涉嫌聚众冲击郭嘉机观罪!”

    “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积极参与的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哼!”

    “这也就是在现代社会,要是搁古代封建社会,这种行为视同谋反!”

    “另外还涉嫌一条罪名——故意毁坏财物罪。”

    “这些老人在偷瓜抢瓜的时候,对瓜田造成了严重破坏,导致被害人承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这种行为,就涉嫌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北一口气,历数偷瓜老灯五宗罪!

    盗窃罪!

    抢夺罪!

    寻衅滋事罪!

    聚众冲击郭嘉机观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

    好家伙,这些老登可真刑。

    一把年纪了,还“老当益壮”的,一犯罪就是五条罪,这你受得了吗?

    真是老年进狱系人才啊。

    ......

    听了林北这一番讲述,赵栋梁的嘴巴直接就成了“O”形,完全能塞进去一颗鹅蛋了。

    哥们儿,还是你狠啊。

    一下子给这些老登们,安了五条罪名!

    吊吊吊吊吊!

    而那些偷瓜老灯,也都一个个的当场傻眼。

    啥玩意儿来着?

    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