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9章 上中下三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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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边。

    林北已经在琢磨用什么办法把自己的钱要回来,以及,制裁江洋那个白眼儿狼。

    对于林北来说,后者比前者还要更重要。

    钱?

    林北有很多。

    别说区区十万出头,就是一百万,一千万,对于他来说,也就是一串数字而已。

    有没有,不在意。

    这可不是林北装逼。

    而是当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多一点少一点,已经无感了。

    所以,

    借出去的那10万——准确的说应该是元——这笔钱本身,林北是不在乎的。

    他在乎的是,欠债还钱!

    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你遇到急事,找我借钱,我借给你钱,是让你应急的,可不是让你占我便宜的。

    所以这笔钱,必须还!

    而且更重要的是,得让江洋这个白眼儿狼得到制裁。

    ......

    林北脑海中闪过一个个办法。

    他总结归纳了一下,有上中下三策:

    下策,申请支付令。

    简单说来,就是如果你借了钱出去却要不回来,那么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个东西就是督促对方还钱的书面法律文书。

    但强制性较低,遇到脸皮厚的,那就没辙了。

    有点类似交管上面的“一键挪车”。

    遇到有素质的车主,并且看到挪车信息,他们会来挪车,可但凡遇到个素质低的,这玩意儿屁用没有——很多汽车博主总会煞有介事地给你介绍“停车被堵一招让车主乖乖来挪车”的时候就会拿出“一键挪车”来说事儿,都是在忽悠人。

    ......

    中策,向法院起诉。

    只要在诉讼期内,并且有证据可以证明借钱行为,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要求对方还钱。

    这样的官司,胜率是挺高的。

    法院的判决,强制性和威慑力,比支付令高,但也高得有限。

    毕竟是民事案,

    只要脸皮厚,豁出去当个老赖,你还真不好处理。

    而且民事案起诉,也比较耗时间。

    ......

    上策,刑事立案!

    既然民事的强制性和威慑力不够,那就转刑事!

    还是那句话,

    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解决制造问题的人。

    只要把人解决了,问题还是问题么?

    人,送进去。

    钱,拿回来。

    这不就妥了?

    制裁了烂人,出了口恶气。

    这才是维权最正确的打开方式。

    也是林北最擅长和喜欢的解决手段。

    ......

    上中下三策。

    林北略一思索,便果断决定选择“上策”。

    如果江洋别太嚣张,或许林北会选择下策中策......

    可他那副嘴脸,林北是真的看不惯。

    狼心狗肺!

    忘恩负义!

    以怨报德!

    这种狗东西,就得来点真实的。

    刑法十二卷,卷卷有其名。

    几百条罪名,总有一条适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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