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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警方据此推测林美娟是晚上在外面散步的时候丝巾松脱,落进了鱼塘里,女孩心疼想去把丝巾捞起来,结果不小心掉了下去,才会不幸溺亡的。
此事被定性成了意外,家属也没有异议,倒是学校因为管理不善晚上少了个学生都不知道而赔了些钱,但赔偿金额在现在看来也少得可怜就是了。
若不是戚山雨听过那卷录音带,估计任谁都没法子将一桩二十三年前的女学生意外溺亡案跟“谋杀”二字联系起来。
然后戚山雨循着“杏滘村”这个线索一查,还真就查出更多的事情来了。
“你看,在199○年到199×年的这五年时间里,杏滘村有两桩未成年人死亡的案件,一共死了三人。”
戚山雨抽出两份档案打印件,并排摆在柳弈面前。
第一桩案子发生在199○年的8月18日,距离现在已满二十五年。
当年杏滘村的一间民宅于傍晚六点半突发火灾,火势蔓延得相当迅速,很快整间房子就被火海吞没了。
消防员赶到后,在村民的帮助下将火扑灭,并在屋中找到了两具烧成了碳状的焦尸,核实身份后,得知是当地一位女性未成年村民和她隔壁村的小男朋友。
被烧死的女孩名叫张晓娟,殁年17岁,在当时还是东湾市的一所职高学画画;而她的男朋友名叫黄鹏,是她的同学。
这对小情侣出事时已经交往了三个月,正是浓情蜜意的时候,趁着暑假,大人又都外出务工在女方家中厮混,邻居反应二人已经同吃同住了得有好几天了。
后来消防员对火灾现场进行了调查,发现起火点在厨房,是天然气泄漏和爆炸引发的大火。
因为张晓娟的妈妈在家时经常会接些衣服、玩偶剪裁缝纫的工作帮补家用,所以家里堆了不少布料和泡沫一类的填充物,全都是极容易助燃的物品,于是警方认为起火后火势才会烧得如此猛烈。
这同样也是一桩不幸的意外。
本来这两桩案子时隔足有四年,且张晓娟是杏滘村本地人,林美娟则是外来的学生——林美娟入学时,张晓娟早就离世了,两人可以说是毫无交集,实在很难联系到一起。
然而偏偏她俩不止年龄相仿,而且名字里还正好带了个“娟”字。
为了证明这是不是一件单纯的巧合,戚山雨试着用“娟”字作为搜索关键字,没想到却找到了第三桩案件。
第104章 5.Mulholland Dr.-11
戚山雨从档案库里搜出来的第三个案子,是一桩失踪案。
200×年的10月25日,也就是距今二十二年前,杏滘村的一户村民报案,他家年方十八岁的女儿程娟娟留书后离家出走,说是要和男朋友到外地展开新生活。
当时正值二千年初,家用电脑还不算很普及,手写的书信还是很重要的交流方式。
程娟娟的家人在女儿房间找出了几封信,是女孩儿与一个落款叫“江知哲”的男子的书信。
程家报警后,警察循着“江知哲”信上的地址找过去,压根儿没找到那个人。
但因为程娟娟是主动离家的,离家时也已成年,很难定义为诱拐,最终只得以失踪处理。
程娟娟这一走就再也没回过家。
直到两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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