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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按照新法的规定,在儿子成婚后,连父子都必须分家,又怎么可能会允许黔首们与自家亲戚住在一起?
除了想要找自家亲戚求助,却遭到处罚的农人之外,其他各行各业的人,也因为触犯律法而受到了处罚。
有工匠制造完朝廷要求他们生产的产品,按照以往的习惯制造了一些其他用得上的产品,以备不时之需。他们本意是好的,可因为他们在没有朝廷的诏书的情况下,就擅自制造其他器物,这自然是不被允许的。
一些应朝廷之召去为朝廷采矿的黔首,在采矿时两次被评为下等,同样被罚一甲。
有一些工匠在建墙时,不慎将可以用的立木与不可用的立木搞混,他们每错误标记一根立木,便要被罚二甲。
还有一些人,负责养牛、养羊,因为母牛母羊不生小牛小羊,他们也要被罚盾、甲……
种种规定和处罚措施,让黔首们身心俱疲。
他们平日里即使是丰收年间,家中也没有多少余粮。盾、甲对于大族之家或许不算什么,可对于他们而言,即使是搬空家里的东西,他们也未必能够凑出一副甲胄或盾牌来。
在一不小心就会触犯秦律的情况下,他们哪儿来那么多盾、甲可以赔给朝廷?
好在对于实在赔不出盾、甲的人家,官吏们暂时没有强制执行处罚。他们鼓励这些黔首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用战功来抵消这些处罚。
新的秦法虽然如此严格细致,但也不是全然没有好处。
来为黔首们讲解秦法的小吏说了,只要他们种田种得好,粮食产量达到一定的标准,他们就可以获得爵位——当然,标准定得比较高,对于普通人来说,只有在老天爷赏饭吃且他们自身又非常努力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做到。但老天爷究竟肯不肯赏饭吃,真的是个玄学。
相较于通过种田来获得爵位,在战场上获得爵位,似乎更容易一些,因为对于底层士兵而言,是按照斩杀敌人的数量来授爵的。而到了将领的层面,他们的功绩,就不是由杀敌数量来决定了。
虽然杀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对于没有精良甲胄和锋利兵器的底层士兵们而言,有时候几乎要以伤换命甚至以命换命,但这至少是他们可以通过自身努力实现的。
上战场杀敌,风险虽然大,但收益也同样大。军功爵制给了他们一条向上爬的路。
军功爵自下而上,共分为二十级。
获得爵位之人不仅可以分得田地,还可以用爵位和战功来抵消他们家中之人触犯法律需要接受的惩罚。
这两年间,秦国除了与韩国和赵国打了一场之外,便再无其他战事。因此,真正享受到这项条款带来的好处的黔首数量有限。这也是许多黔首对新法颇有微词的原因。
等到他们发现在战场上奋勇杀敌能够给他们带来的种种好处,秦国这个巨大的战争机器,将真正开始运作起来。
至于现在,多数黔首在那没有看到好处的情况下,仍然选择默默接了秦国新法,是因为他们相信“天命在秦”。
否则,该如何解释秦国两年前屡屡败于韩、赵、魏之手,这两年间,秦军忽然就大发神威,先败赵、韩,再围魏都呢?
在黔首们看来,这只能是“天意”。既然天意如此,他们还是不要违背天意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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