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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奇妙的是嘴巴,长的刚刚好。再长一点就容易尖嘴猴腮,看着不像好狼;再短一点又有点太可爱了,不协调。
朝夕现在这样就非常刚好,标准且帅气,是只俊俏的好狼。
被念兹赋予高度评价的狼王用脑袋拱了拱他,“起来了,去安全的地方再休息。”
小狗赖在地上哼哼唧唧:“怎么还要挪地方呀,我爪子都走酸了。”
狼王歪了下脑袋:“那我背你?”
“嗷呜!”这些念兹就来劲了,蹭得跳起来,爬上白狼为他低下的背,尾巴恨不得摇成螺旋桨:“谢谢大王。”
朝夕背着他往旁边走,小狗身上的披风垂下来,给它也罩在了里面。
两只脑袋贴在一起,更小的那只问:“怎么样,耶耶的肚子是不是暖暖哒?”
“是。”狼王配合他:“你是发热小狗。”
“嘿嘿~”小狗得意洋洋地晃脑袋,软软的耳朵在狼脸上蹭来蹭去,惹得狼心痒痒的。
好想找个机会咬一口,朝夕想。
不然老惦记着。
狼群停下的地方左右各有两座小山包,朝夕左右嗅嗅,选择了右边那侧,在众目睽睽之下背着念兹爬了上去。
给小狗都整不好意思了。
念兹本来只是想撒个娇的,看它走到山脚边,就打算下来自己走了。
但朝夕阻止了他:“别动,我带你上去就好。”
“哼哼……也行叭。”群狼瞩目之下,念兹只好把脑袋埋进狼背的毛毛里装鸵鸟。
哎呀,还怪让耶害羞的呢。
众狼:麻木,且习以为常。
害羞啥呢,老大惯你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狼群中,只有岚风眼神复杂地看着一狼犬交叠的身影。
它在心里比较:白狼比那只小犬高一截,后者趴在狼背上爪子都可以荡秋千;白狼还比他大很多,不论是体长还是身高,根本都不是一个型号的,小狗站在狼王旁边真就像幼崽一样。
虽然念兹已经澄清过很多次,它已经成年了,但还是……
岚风深深叹了一口气。
造孽啊!
.
经过一天的奔波跋涉,狼群终于在小山包的背风坡安营扎寨下来,开始进食休息。
在途中临时过夜,狼群一般会选择睡在一起,互相取暖,有意外情况也好通知同伴。
不过有了皮毛毯子以后,众狼就变成了各自抱团挤在毯子底下,只有没毯子的狼王孤身一狼。
它示意卡萨给大家分食物,最先分到的狼王拥有一整块纯肉干,越后面分到的,骨头和不好吃的部分就越多,这是没办法的事。
念兹领到的就是一块有很多小骨头的部分,不过他个头小,胃口也小,这些肉倒也够吃,就是要小心别把骨头吞下去。
萨摩耶的牙齿没法把骨头咬烂,那些碎骨头吞下去,可能还会划破他的肠胃。
自从上次,和岚风明说了它想让念兹当狼后的意图后,朝夕对念兹的特殊待遇又更明显一些,虽然原本就已经明显到大家都看得出来了。
但朝夕拿到它的食物后不吃,等念兹也领到他的那份,叼着肉干给念兹分的时候还是把其他狼惊到了。
优先进食和享用最好的食物,是狼王的特权,而现在,它在把这种权利慢慢和念兹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