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不能按常理出牌(求月票!)(1/2)
来到小姨家。
柳月先是熟门熟路找出钥匙,然后进到书房,打开书桌左边抽屉,从里边找出14封黄褐色信件。
盯着14封信件挣扎几分钟,最后还是好奇心占了上风,接着她把衣兜中的13张纸条掏出来。
找出铅笔,找出空本子,她开始一项费时费力的核对工程,核对信件和纸条中的相同字眼,比对笔迹。
第一封信下来,她找出了26个相同字眼:的丶平时丶你丶我丶怎麽..
目光在这26个字眼上停留半分钟,脸上的表情骤然变得严肃。
而在严肃的中心位置,一种震撼和不可思议的表情正在开花发芽,最后嘴巴大张,整个人惬在原地,脑子嗡嗡嗡地作响,一片空白。
纸张和信件中的26个字,笔迹完全对得上,勾勾画画完全相符。
如果一个两个字还好..
可是26个字全对上?!
这代表什麽?
答案呼之欲出。不,答案就摆在眼前。
小姨爱慕的男人是李恒,李恒是大名鼎鼎的作家十二月,是新闻媒体的宠儿,正当红。
难怪!
难怪小姨过去极力阻止自己去探查真相,不希望自己对作家十二月生出好奇心。原来如此。
想来小姨早就知晓李恒就在自已班上,知晓李恒外在条件好,怕自己一不小心迷上对方。
想到李恒竟然是新闻报导中那个以一己之力帮助《收获》杂志力压《人民文学》的大作家,想到小姨爱上的是自己同班同学,柳月一连深呼吸好几口气,情绪莫名。
不死心,怕万一出错,接下来她又核对了其它13封信件。
结果!
结果一样,没有任何意外,也许个别字体会出现大小不同的情况,但笔迹走向和字体结构形式依旧一致,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麽回事。
妥妥出自于同一个人的手笔。
柳月带了相机过来,对准第一封的26个字拍一张照片,然后把信纸收进信封中,各自归回原位,不留一丝痕迹。
做完这一切,她再检查一遍书房,看是否有遗漏?然后上锁离开书房,离开了小姨家。
响午的太阳悬挂高空,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但她没有一丝心情去感受,整个人浑浑噩噩,不知道是怎麽出现在大马路上的?
越想这事越离谱!
越想越觉得无法接受!
她认识的李恒,有一股浓厚的文艺范气质,人长得好,惹女同学喜欢,以至于李娴在开学第二天就忍不住开始了疯狂追求。
他会拉二胡,在军训文艺汇演上用一首难度极高的《二泉映月》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
他还会陶笛,更是用一首原创曲目《故乡的原风景》征服了在场的所有人。包括校领导丶包括大歌星李玲玉,包括所有学生和学生会,也包括她自己。
据他自己所说,还会钢琴和笛子,简直是.
纵使一万个不情愿,但她也不得不承认:李恒在舞台上吹响《故乡的原风景》的时候,他就是那段时间里唯一的王,魅力无限,仿若是世界中心,万众瞩目。
到这,他是同学们口中讨论度最高的人物,是女生宿舍卧谈会里的「常客」,被广大管院女生给他贴上了「大帅哥」和「才子」的标签,
就像叶展颜学姐感慨的那样:李恒人看起来舒服,藏有诗书气,还多才多艺,嘴也会说话,简直是女生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可惜,就是家境太差了些。
呵!家境太差了些!
要是叶学姐知道李恒是大作家身份,会不会立即收回「家境太差了些」这句话?
柳月仰望头顶的蓝天白云,禁不住暗想:这个家伙不知道还有多少闪光点?听李娴说他有喜欢的女生,那女生长什麽样?小姨知道不知道?
「叭叭叭!」
「叭叭叭!」
前方一辆解放牌汽车对着马路中央神游的柳月狂按喇叭,要不是她生得极其漂亮,司机都忍不住要破口大骂了:过马路不看路,找死啊!
激灵一下,回过神的她立马加快速度,穿过马路去了街对面,找一家相熟的照相馆,让对方把刚拍的照片洗出来。
下午5点左右,柳月回到了家。
她才一进门,刚刚张罗好饭菜的黄煦晴就关心问女儿:「你怎麽了?魂不守舍的?」
「我饿了。」柳月说。
「饿了就洗个手吃饭,饭菜好了,我去喊你爸。」说着,黄煦晴去了书房,喊正在练习毛笔字的丈夫出来。
「爸,这个点你怎麽在家?」洗完手,柳月问。
柳父说:「刚开完会,有时间休息一下。
餐桌上,看女儿吃饭心不在焉的样子,黄煦晴再次问:「是不是遇着事了?」
柳父同样察觉到了女儿的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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