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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客的那种。”
说到这,路加维尔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一样,连忙补充说:“当然,你当然不需要摘下……呃,面具?”
红罗宾提姆在刚才给路加维尔紧急救护队时候,就认出来这个有过一面之缘的同级生,这还挺让提姆意外的。
无论是他会出现在这里,还是路加维尔意外好相处的性格。
提姆本以为路加维尔应该出身于经济条件不错的家庭:他的气质出挑是需要资本和时间才能熏陶出的。
他的家人竟然会放任他独自出现在哥谭市、深夜偏僻的街头。要知道,这里距离犯罪巷只有一条街道了。
这是但凡对哥谭有点了解的哥谭人,都不会犯的错误。
现在路加维尔虽然气质出众得鹤立鸡群,但他身上那些被他衬出巴黎秀场格调的服饰却是随处可见的套头衫,以及像是从二手服饰店里淘来的牛仔裤,和一双廉价运动鞋。
他站在这儿,简直就是把‘我家道中落、但自强不息’明晃晃地写在脸上了,这也让本就对路加维尔性格颇有好感的提姆对他不错的感观更甚了。
路加维尔脸颊上还有枚刚被贴上的创可贴,眼角残留的血迹让他的眼尾嫣红,在幽暗的夜晚也让人移不开眼。
他看起来可怜兮兮的,但笑容却明朗极了。
“我敢保证,保罗汉堡店的汉堡也许不一定是哥谭最好吃的汉堡,但它的酸黄瓜片一定是最棒的。”
路加维尔忍住心痛、慷慨地邀请说:“就在后街的巷口处,我保证不管你今天要几点才能‘下班’,都能去那吃到夜宵。”
“哈哈哈,”红罗宾提起还在试图挣脱捆绑的罪犯,笑着回应说:“听起来很不错,但我今天可不知道要到几点才能结束——你还是先去医院吧,男孩。”
“我会去的,”路加维尔感叹地说:“你看起来可真酷,要是我能帮上忙就好了。”
说着,路加维尔,说:“所以……有什么是我能帮上忙的吗?”
“帮忙?”
红罗宾看起来好像有点意外,但他很快就笑了起来,这让这位生人勿近的城市义警看起来平易近人了不止一点:“当然不用,但是我得说谢谢你的好意。”
“夜晚可不是你这样的年轻人应该闲逛的时候……”
提姆没想到这位新同学在受伤后还能这么活蹦乱跳地又是想要请客,又是想要帮忙的,他心里好笑之际,又忍不住地多叮嘱了两句的:“不想去医院就快点回家去吧,你的伤口还需要进一步处理。”
‘好吧……他现在好像确实只能拖后腿。’
心里的念头一闪而过,被红罗宾拒绝以后,路加维尔也没再坚持。
要不是红罗宾他现在没准都在濒死等重开了,就算留下来他确实也没什么能帮得上忙的。
更何况,比起比起一看就很专业的红罗宾,显然是还在等着他的酱料来挽救汉堡店生意的厨师大叔更需要他。
毕竟这里可是哥谭……
刚才的经历显然进一步‘加深’了路加维尔对哥谭这座‘犯罪都市’的认知。
谁知道他继续耽搁下去,会不会明天报纸上就多出一则名为‘厨师因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