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随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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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振国反反覆覆的问了有大半个钟头,将废品收废站的焚烧案的时间线和证据链都捋了出来,才稍停喝了口水。Google搜索

    这个案子依旧是个小案子,发生在西红区,也是吕鑫的老家。

    文乡是他外公外婆家。他也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所以,手痒了就去文乡下面的河滩村镇点火玩,终于在烧了一个大的以后,拔腿跑路了。

    而在西红区,吕鑫大部分时间都比较乖,只是最近实在忍不住了,才下手烧了一个废品收费站,涉及到的财产损失可能只有千元。

    在警方层面,这样的小案子多如牛毛,一个废品收费站着火了,都不需要立案。

    现在有破案率的大棒举着,基层派出所先破案再立案的……魏振国反正是管不着的,就算让他当领导,他也不可能把一个说不清楚的案子照着「纵火案」去分类,那纯粹是给自己找难受……

    当然,案子若是侦破了,那该是纵火就是纵火,战力排行榜上该加的评分少一丝都不行。甚至因为是系列案,总分还要往上窜一窜。

    魏振国眯起眼,看着对面的年轻人,声音低沉的道:「除了这个案子,其他的案子也说一说吧。」

    「再没有了。」吕鑫低声道。

    魏振国呵呵一笑:「你以为我们就掌握了你一个案子?要是就这麽一个案子,至于我大半夜的跑上百里路的去蹲你?」

    照吕鑫往常的性格,他这时候有八百种话怼回去。

    但当他动一动,手上的铁环就哗啦啦的响,脚踝始终都有冰凉凉的感觉的时候,往常习以为常的怼人的话,就说不出来了。

    「放火罪,最高可以判到10年。嗯……纵火在刑法里的罪名就是放火罪,你放了火,老实交代,进去几年,好好表现,说不定一两年就出来了,你要顽抗,拒不交代,我给检察院的说法就要变了,十年……你今年才刚20岁,10年以后,你就30岁了,人生最好的10年留在监狱里,你愿意吗?」魏振国审过的犯人比见过的女人都多,恰到好处的戳中吕鑫的软肋。

    他交代了小案子,就是为了以最小成本度过这次的审讯,但对魏振国等人来说,他交代了小案子,才是决堤的开端。

    就像一名诈骗犯,骗客户一笔小钱的目的,是为了循着这个口子,骗到更多的钱。

    吕鑫的表情已是彻底管理不住了,脑袋更是忍不住的向前窜动,悔不当初……只是不确定,当初是什麽时间的当初。

    「说吧。」魏振国超压迫的声音,再次传入吕鑫耳中。

    「我……我确实还有一次……」

    吕鑫交代的声音越来越快,心情反而轻松了一些。

    有种靴子终于落地的高兴,以及对恐惧的释放。

    魏振国用深邃的眼神望着吕鑫,等他将第二个案子交代清楚了,再缓缓道:「继续说吧。」

    吕鑫挣扎道:「不是,我……」

    「这个案子记得不?」魏振国从厚厚的一叠照片中,抽出一张,再次展示给吕鑫看,这次,才是那拖拉机焚烧的案子。

    拖拉机的起火点旁,有吕鑫的指纹,这是相当有力的证据。

    吕鑫无力抵抗,又注意到魏振国刚刚拿出的那一叠照片,不得不继续交代起来。

    正如魏振国所猜测的那样,吕鑫多多少少是有些反社会人格的。从小就喜欢点火,从小就喜欢烧昆虫,长大以后,更是喜欢在野外放火玩,有意的点燃一些大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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