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我打个电话(1/2)
若是平均到每年,这个数字也没什麽奇怪的,自行车时代丢自行车的人更多。
不过,总数仍然很多就是了。
「咱们楼下的视频监控,有录到失窃过程的吗?」江远吃着羊,略微重视了一点。
「有录到的,报案了,也找不到人。对了,你能不能找人做个人脸识别?」在楼下开洗车店的江永新毕竟是年轻人,一下子就想到了新科技。
江远一脸木然:「我不知道,我在局里没见过人脸识别。」
江永新有点失望,道:「咱们县里的条件还是太差了。」
「市里也没人脸识别啊,国内火车站飞机场动不动几十万的人流量,人脸识别到什麽时间去。」江远无奈。
「那国外都有的,咱们国内不学着造一下?」江永新不信。
「咱们国内搞也是搞步态识别……这个我们也没有,甭想了,就算有,也不可能用来给你找电动车。」江远在辣酱里蘸了蘸羊肉,有点腻了。
对警察来说,侦破电动车案,比侦破一般盗窃案还要麻烦一点。因为电动车相当于能自己行走且托着犯罪嫌疑人行走的赃物,它的处置也比一般的赃物简单,实施犯罪和离开犯罪现场也普遍较快,操作足够谨慎的话,基本很难抓到人。
就算是抓到了人,要固定证据并成功起诉犯罪嫌疑人,也很难。
事实上,大部分的普通盗窃案,在报警以后,都是没下文的。用一个简单的描述即可证明此点——派出所民警自己的手机丢了,都是重新买一个来用。
更进一步的说,普通人面对盗窃案的态度,也与警察是不同的。
普通人希望的是挽回损失,最好能惩罚窃贼,因此,普通人的首要目标是找回失物,次要目标是找到犯人。但警方破案,首先要做的是固定证据,其次是找到犯罪嫌疑人,第三是成功起诉,第四才是找回失物。
若是一起命案或重案,那达成首要任务,也就是固定证据,也勉强算是工作合格。抓不到人,再想办法追逃就是了,有些嫌疑人犯案之后就跑路,无法逮捕也是没办法的事。
但换成一起盗窃案,仅仅固定了证据,显然是不合格的。不仅受害人不满意,警方自己都不满意。相当于用一两天,两三天的时间,做了无用功。
在盗窃案中,警方必须一次性达成前三个目标,也就是固定证据并抓到人并办案起诉,才勉强算是完成了该项工作。可即使如此,依旧达不到报案者的最低期望值,也就是找回失物。
可就算是找到失物,同时完成了四项任务,对警方来说,这次行动的收获依然是极小的。仅仅只是破获了一起案值数千元的案件,抓获了一名或数名轻罪犯,挽回了数千元的损失。
所以,在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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