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七章 动机(1/2)
不到中午,刘晟就将嫌疑人给拘传了回来。(由于缓存原因,请用户直接浏览器访问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按照规定,24小时内就要确定犯罪证据,认为需要羁押的,就要办理刑事拘留,然后才可以送往看守所。
刑事拘留可以拘3天,认为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到7天,多次作案和结夥作案以及流窜作案的,可以延长至30天。
而以上这些,全部都不算是法律层面上的逮捕!
逮捕是需要查清主要的犯罪事实,收集了主要的犯罪证据以后,制作出《提请批准逮捕书》,送到检察院以后,等检察院在7天内批准了,才制作《逮捕证》执行逮捕。
所以,如果有哪位朋友被正式逮捕了,通常来说,就不用心怀侥幸了,只要见到逮捕证,缓刑都不用想,铁定是实刑。因为逮捕以后判缓的话,检察院都要被追责,没有详实的证据,是拿不到逮捕证的。
嫌疑人岳汉伟进到审讯室里的时间,正广局的局长也来到了刑警支队,由陶鹿亲自给他播放江远等人找出来的监控录像。
42寸的电视机里,视频的角落,有两个人进行了激烈的推搡,几秒钟后,一人被推出了监控范围,推人者紧接着冲了出去。
局长看得极认真,多次让人倒回和暂停,以看清里面的人脸和身形,然后与抓捕回来的嫌疑人岳汉伟对比。
良久,局长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道:「看着像是同一个人。」
「江远做的图像增强看的很清楚。」政委在旁道。
局长摆摆手,道:「咱们是第一次,嗯,第二次合作吧,还是要以自己为主,该核查的,一定要核查到,否则,日后出了什麽问题,担责的还是咱们自己。」
政委和陶鹿互相看看,都没敢罗嗦。
局长这是心存怀疑的。确实,案子破的太快了,不得不让人怀疑,里面是不是有作假的成分。这种事情不提比例多少,总归是有发生过的,比如公开媒体报导过的张氏叔侄案,当时的预审大队的大队长聂海芬在极度缺乏证据的情况下,通过多种手段定罪,这还是在号称文明程度极高的杭市。
更恶劣的还有西北某地的缉毒大队长,往计程车司机的后备箱里塞了1公斤的毒品,然后将之抓捕归案……
该说不说的,以上两位还都是当地的名侦探,聂海芬甚至上过央视,拿了三八红旗手的称号,甚至她在节目中用以佐证的案件正是张氏叔侄案。
不过,做刑警的有怀疑太正常不过了,就陶鹿自己,也是检验再三的,他只是没吭声罢了。
图侦大队的技术员很快被喊了过来,再次研判江远做的图像增强,以及监控视频的原版。
他其实也已经研判过了,服务对象就是坐在对面的支队长陶鹿。但陶鹿没说话,他也就当不知道,又有模有样的研判了一遍,继而道:「局长,视频是原版未删改过的,图像增强的也没有问题,技术非常好,从技术层面上看,是符合要求的。」
「能不能用在法庭上?」局长的这个要求就比仅仅提供线索的要求高了。
技术员研判了两次,肯定的道:「应该可以的。」
「嗯。」局长点点头,再拿起洗出来的一张照片看了会儿,道:「之前都没有注意到这个监控录像?」
「这个录像是超出了我们预估的死亡时间的。」陶鹿小心翼翼的道:「是江远重新确定了死亡时间,再重新阅读了当日的视频录像,才找到了这里。」
局长暗自叹了口气,他也可惜花出去的成本,奈何己方就是没能捅破这层窗户纸。
转过头来,局长问:「这麽说来,这个岳汉伟是有重大嫌疑的,他和受害人是什麽关系?」
「目前来看,两人是上下楼的邻居,受害人住一楼,岳汉伟住16楼。」陶鹿回答。
「这算什麽上下楼。」局长皱眉,问:「两人间有经济往来吗。」
「目前没有查到。」
「社交关系呢?」
陶鹿摇头:「目前来看并没有,俩人没有电话记录,也没有微信联系……」
政委在旁道:「嫌疑人的配偶检查了,暂时没有发现。」
局长「唔」的一声。单单就双方的邻居关系,在现代生活中根本不算数,多少人住十年二十年,都不知道隔壁邻居是什麽人。相比之下,俩人中如果有一个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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