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不生气(1/2)
新上任的巡城御史王象蒙雄赳赳气昂昂的沿着楼梯,也来到了太白楼。
但是当他看到小姑母的身影,顿时也也懵逼了。
先前王十五说要亲自过来,他还以为是口嗨,没想到真的出现在这里。
王十五瞥了眼王御史,冷嘲热讽道:「我的好侄儿,你这两年在都察院学会了不少手段,居然学会用美人计抓你未来姑爹了。」
王象蒙:「???」
什麽美人计?发生了什麽?不是林泰来主动喝醉,然后等着自己来抓的吗?
玉牡丹大吃一惊,这御史竟然是王十五的侄子?那麽四舍五入,也是林泰来的侄子辈?
情急之下,玉牡丹又暗暗的掐了一下林泰来。
现在情形实在过于混乱,她实在撑不住了,需要林大官人自己出面平事!
不过即便是林大官人,此时脑子也有点宕机了。
两世为人,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预定老婆来娱乐现场直接改剧本的事。
这时代的政治正确,难道不是三从四德丶夫为妻纲吗?
虽然晚明风气确实松动开放,人性有所解放,但明面上的政治正确还没有改变吧?
如果夫君在外面喝花酒,做妻子的纵然心里不爽,也不会到现场去闹啊。
像戚继光那样的情况,终究是少数,不具备普遍意义,尤其是在讲究脸面和体面的大户人家里。
还有,今天要做的事情,先前都对王象蒙讲过了,那麽王家人肯定也都知道了。
如果王十五不同意,大可以在家提前反对,不用亲自跑到现场。
所以王十五今天出面抢戏,是林大官人真没有预料到的。
猝不及防之下,向来反应机敏的林大官人也难得产生了一点不知所措的感觉。
如果说起国家大事和名人掌故,林大官人可以做到如数家珍,不说了如指掌,也是信手拈来。
但在那些历史资料里,并没有教导如何处理家庭关系尤其是夫妻关系啊!
如果林大官人有这种本事,在苏州老家也不至于看着两房女人打来打去乾瞪眼,直到双双怀孕才暂时消停。
所以这方面可能是林大官人最大的弱项,毕竟两辈子都没结过婚。
想来想去,林大官人觉得,最好的办法还是继续装醉。
只要自己醉到不省人事,这个世界发生的事情就与自己无关。
任凭玉牡丹怎麽掐人,永远也叫不起一个装醉的人。
于是玉牡丹瞬间陷入了绝境,被打了个信息差,身份上又差了很多,而且跟自己配合的搭档又在装醉不起,关键是那位王御史也不说话解释,这一切让她实在是无计可施!
这个局面下,似乎所有在场的人都不敢说丶不敢动。
只有王十五走了几步,挺拔的站在玉牡丹面前,喝道:「你哭什麽?」
一句莫名其妙的问句,又让玉牡丹懵逼了,自己哪里哭了?
作为一个花界成名人物,什麽混乱场面没见过,又不是生死大事,何至于在这里哭?
王十五接着又一字一句的说:「虽然伱害怕西城御史,但你参与他们男人之间的事情作甚?」
玉牡丹能纵横花场,自然也是通透人物,立刻心有所悟!
她拿起手帕,硬挤出了几滴泪水,放开林大官人,「扑通」得跪在王十五面前。
然后又语焉不详的说:「奴家也是万般无奈,求王家娘子可怜则个!」
这对话,听到别人耳朵里,颇令人浮想联翩。
教坊司西院勾栏胡同正好就位于西城地界内,而西城御史就是专管西城治安和司法的负责人。
虽然教坊司背后有礼部撑腰,是官营产业,不是什麽人都能欺负的,但毕竟常言道,县官不如现管,西城御史就属于现管。
再说西城御史属于都察院派遣,身后衙署级别不比礼部差。
所以玉牡丹灌醉林大官人的行为,大概是受到了王御史的胁迫?
此时玉牡丹已经开始掩面抽泣,当真叫一个楚楚可怜。
众人叹气,这麽说来,当红美人勾结当权者陷害林大官人,变成了被当权者胁迫,然后不得已为之?
作为一个弱女子,又能有什麽错?受到权势胁迫后,也只能是身不由己,似乎可以理解。
王象蒙:「???」
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在干什麽?
这锅怎麽就甩到自己身上了?林泰来你设计的剧本可不是这样的!
王十五再次瞥了眼王象蒙,这侄儿功力真差点意思,完全跟不上节奏啊。
但终究是自家人,王十五不得不给个提示,对王御史开口道:
「你也知道,林泰来是我未来夫君,你还要设下美人计拿他?」
王象蒙虽然反应慢点,但能考中进士,肯定不是傻子!
便立即掷地有声的回应道:「国法面前,岂容私情?
我既为巡城法司,若包庇家人,还有什麽颜面执法?
我在西城察院,为的是保京师地面平安,使天子得以安居禁中,而不是让家人逍遥法外!
尽管你是族中长辈,但也不可阻拦我公正执法!」
脸上都是正气,声音里都是正义!
「好!」楼外的观众听到这几段话,下意识的一起喝彩。
这麽说来,王御史胁迫美人陷害准亲戚林大官人,是执法无私的行为?
那麽王御史又能有什麽错?使用美人计也没什麽,还不是为了维护律法的公正!
还有人习惯性的把铜钱丢了上来,就像是把铜钱扔到了戏台上一样,当成了好活赏钱。
在二楼,王十五继续对王御史说:「我虽然读书不多,但也知晓大义。妻以夫为天,我愿代替林君赴察院!」
王象蒙也进入了状态,很专业的答道:「现在只是审问,必须林泰来到场,并没有妻子来代替的道理。
就算想以身相代,也要等到判罚之后,才能以身代刑!」
王十五无可奈何的说:「那我就等着早日判决!」
在这时代,妻子请求代替丈夫受刑罚,与儿子请求代替父母受刑罚一样,都是被视为「高尚」的行为。
比如很多去敲登闻鼓的例子,并不是为了伸冤,而是为了代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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