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 不是我花的我为什麽要认!(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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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原因了。

    工作人员又道:「以前具体怎麽样老范也不清楚,好像刚开始还认这笔帐的,但是后面您也知道,这种单子都不好走帐,所以慢慢的就不认了,谁签的单子找谁去。」

    张发良点点头,这个他倒是知道,宁堂县这种地方,县里财政很吃紧,但很多人也都知道,有句顺口溜,叫什麽「富有富吃,穷有穷吃」。

    其实人家发达的省份这方面还算可以,那口饭说实话也不是那麽稀罕,相反,越是穷的地方,这方面的风气越差·—

    钱给不了,财政也不可能专门给拨款,于是就让各单位自己想办法解决,反正钱肯定给不了你们。

    然后就是路建设遇到的情况,踢皮球。

    新上来的领导不认旧帐,调走的领导认为我都已经调走了你还找我干嘛,时间的力量真的很强大,拖着拖着,很多人就自认倒霉了。

    事实上十八大之后,有的人脑瓜子灵,看到这种情况,又把白条拿了出来要钱,还真要到了,毕竟那种情况下谁也不敢顶风。

    路建设这种就是脑子不太灵的,坐了次牢再也不敢搞这些了,乖乖的下苦赚钱,如果不是他几子,估计这辈子也不可能再提起这个事。

    「而且,这个起诉我们不是被告,是什麽第三人————」工作人员又道:「而且最关键的一点,这次对方请的律师,是京州的那个唐方镜。」

    这才是最关键的,如果只是一个普通诉讼,让领导知道一下就行了。

    但涉及到了唐方镜,那就不一样了,虽然对方只是一个律师,但是,对方以前的战绩太过于彪悍了。

    正如萧文政说的那样,遇到唐方镜来,大家就赶紧把他要办的事办完,然后赶紧送走,惹不起我们躲得起。

    大家都是岸上走的,谁愿意和这麽一个疯子拼命。

    张发良想了一会儿开口道:「那位唐律师也是告对方的,那你去找人准备应诉,就一个原则,我们不认这个帐,这个帐和我们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至于说得罪人---一个退休多少年的人,平时肯定给面子,这个时候了谁还管你。

    两边都开始紧锣密鼓地准备,秦明生的儿子也请自己的律师朋友吃饭,顺便问问情况。

    「你爸因为这个被起诉了,对方的律师还是唐方镜?」饭桌上,律师田俊发有点异道:「这情况倒是很不常见啊。」

    「对啊,我爸在家都烦的不行,当了那麽多年领导,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事,你说单位招待花的钱,凭什麽要我爸自己来出啊,对不对。」秦凯旭很是无奈道。

    田俊发放下酒杯,仔细想了想才道:「这个事说真的,很难办。」」

    「啊?难办?」秦凯旭抬头看着田俊发道。

    田俊发点点头:「因为以前从来没有因为这些白条而直接起诉签单人的案例,这些帐,正常来说本单位是认的,哪怕就是说给不上,那也会认。」

    「所以,只要那个单位现在能认,那也好办,不过我听你刚刚说的,之前单位就有踢皮球的情况是吧?」

    秦凯旭点点头:「是啊,那些新上去的,眼看着我爸退了,一个个的就不把我爸当回事了,想怎麽来就怎麽来。」」

    「所以啊,这就比较难办了,要证明你爸当初这些签单都是单位的招待,证据特别不好找,我们只能试着用其他地方的情况来佐证一下,但这肯定不够。」

    说白了,签字就是领导手一动的事,按照「规矩」,这都是预设为单位的消费,都要走单位的帐。

    但潜规则为什麽只能是潜规则而不能是明规则,就因为潜规则放在明面上是会出事的,所以它只能是潜规则。

    哪怕遵守的人再多,那也只是潜规则,

    你不能和法院说,大家都知道这个规矩,只要领导签字都预设是单位消费的,你觉得法官能信吗?

    都是本地的那还好点,但是唐方镜在旁边虎视,你敢信,他就敢搞你!

    所以就不好办了,白条上都是你的签字,你说这算谁的,笔迹监定都确认是你了,你还否认是吧?

    私下里怎麽说都行,但是上了法院,那是必须要分出个一二三来。

    这就是司法途径的威力!

    「所以,你让咱叔试试看能不能找以前单位的人帮忙作证一下-———」

    田俊发也是各种想办法,这种案子自己又不可能有什麽事,输给唐方镜那很正常,但要是侥幸把唐方镜赢了·.·-那可以拿出去吹一辈子的好嘛!

    秦凯旭点点头,怎麽会有这麽麻烦的事呢。

    两边都很紧张,反倒是老唐这边很悠闲。

    别看是小县城,你还别说,这纠纷是真的多。

    街上随便转了几圈,就找到了好几个纠纷,但老唐都不太感兴趣,而且那些人也都没有去法院的想法。

    至于案子,说实话,输赢都无所谓。

    法院判这笔债应该是单位欠款,不应该找个人,那好,那就是单位的债。

    那好了,接下来就让秦明生好好解释一下,怎麽就能在任期时间内吃了这麽多的,要知道,本金餐费都二十万多。

    你们当初吃了什麽,招待了多少人啊,怎麽就能花了这麽多钱,那可是十几年前的二十万!

    直接举报公款吃喝就行,没有任何问题。

    老唐前世就有过,当时有段时间很多公款吃喝吃垮店,店老板费尽心思各种要钱,甚至还出现过拉横幅要钱的情况。

    以至于纪委都专门发过文章,这种问题不单单要还款,还要追究那些人的责任。

    如果案件胜诉了,对方承认说就是自己吃的喝的,那也行。

    那咱们就该说道说道了,既然你自己很清楚是你自己吃的喝的,那为什麽当初路建设找你多次要钱,你说这是单位消费呢?

    这可不是路建设瞎说,毕竟这笔钱不少,他要钱的时候也找过律师,以前的律师最起码知道,要钱这种事得留下痕迹,

    明明自己吃喝了,却用单位消费做藉口,以至于很长时间内,路建设一直都去找单位要钱。

    就相当于两人签买卖合同,人家给你把食物都提供了,结果你却不给钱,还在那里各种骗对方说是给公司买的,让去找公司要钱。

    这是什麽,心狠一点都可以往合同诈骗上面靠了!

    所以,输赢真的无所谓,刑法那麽多罪名呢,总有一款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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