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唐方镜,你不得好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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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21章 唐方镜,你不得好死!

    汉东省高院发了一条很长的通报,把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都讲了一遍。

    但核心意思很清楚,这事是真的。

    因为有一部分投资者率先发起了集体诉讼,然后帝都投资者基金保护公司介入,登记了五十个以上的投资者。

    普通集体诉讼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然后通报里又把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特点普及了一下。

    总之,高院用这条通报把事情为什麽是真的都说的很清楚,顺便还做了一波普法。

    顿时,网上那些网友们都惊呆了。

    魔都,某位在大a赔的不要不要的男子看着网上的通报,嘴里连连说道:「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他就是之前网上坚定认为这个事是假的那个人。

    但他万万没想到这事居然是真的,高院都亲自出来解释了!

    或者说这不叫解释,这叫辟谣外加普法!

    但-—-—--怎麽可能呢,炒股赔了钱居然还有机会要回来,而且,那些人都不用参加,可以说稀里糊涂的就能等着分钱了。

    虽然现在案子还没开庭,但在这位大哥眼里,那基本上就相当于钱到位了。

    凭什麽,凭什麽自己赔了那麽多,毛都要不回来,结果那些人怎麽就运气那麽好呢,这狗屎运他也好想有啊···

    而在网上和这位大哥想法一样的人还有不少,这会儿随着通报的发布,都在网上开始哀豪了。

    「卧槽我已经嫉妒的要疯了,关键是我那个一起炒股的朋友,他居然也收到简讯了!」

    「他们一定会输的,你们信我,一定会输!」

    类似的言论很多,不过大多都是调侃,反正就是那种「既怕兄弟过得苦,又怕兄弟开路虎」的感觉。

    大家都在大a赔成了这样,为什麽你们就能见到回头钱呢。

    各路的法律人也齐齐下场开始做普法,这可是新证券法修订以来的第一案!

    有一说一,这个制度是学习漂亮国那边的,没什麽不能说,虽然现在各方面的规定比较模糊,但任何东西都是一步一步慢慢建立的。

    不可能说今天修订了法律,明天就能出现一大堆的案例,那不可能。

    像是这种「第一案」,基本上都要考虑到执行的问题,就算老唐不考虑,法院也会考虑!

    不然如果判下来执行不了,那对司法的伤害会很大。

    网上热闹讨论,大家都比较好奇的一点是,为什麽这个目标会是鑫达公司。

    毕竟相比起来,一线城市同样有很多因为虚假陈述而被相关部门处罚的公司。

    然后,京州市自媒体便率先做出了爆料。

    「为什麽是鑫达公司,因为鑫达公司在京州啊,京州有谁你们不知道吗?有唐方镜,整个事都是他一手弄出来的!」

    「在这个代表人诉讼之前,唐方镜已经提起过两个个人诉讼来投石问路了,

    只不过之前的两个案子,一个调解,另一个胜诉。」

    「包括后面代表人诉讼,都是唐方镜在中间张罗的—」

    这爆料一出来,网上激烈讨论的网友们居然都有了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之前就有人猜到应该是唐方镜弄出来的,只不过不敢说出来,担心被人喷「什麽好事都是唐方镜做的?」。

    魔都,杜教授看着网上的消息,忍不住道:「早就该想到了,为什麽会在京州,因为京州有唐方镜啊。」

    「这个人真的是—————这标的额都多少了,二十多亿,他是真的不怕死啊!」

    京州这些自媒体的爆料肯定是经过充许的,也就是说,唐方镜丝毫不担心被报复。

    想到这里杜教授忍不住摇摇头,随即开始在手机上回复。

    「爷饰低调」:搞快点,不是说已经保全了吗?赶紧的,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爆了,彻底的爆了,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帝都永达会计师事务所内,潘志远拿着手机,手都在颤抖。

    他现在的心情特别复杂,因为永达事务所同样是被告之一,而且对方的起诉状里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完蛋了,彻底完蛋了,做梦都没想到那个唐方镜居然会搞出这麽大的规模来这和之前想像中的情况完全不同!

    或者说,他这边和鑫达公司合作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想到还会被普通投资者索赔!

    确实,之前已经有相关方面的法律了,但以前基本上没有这种案子。

    结果现在,不单单被索赔了,而且对方还搞了这麽一个「特别代表人诉讼」,直接把所有的投资者都给包括了进来。

    现在他的帐户,事务所的帐户也已经全部被冻结。

    看着网上那些「唐方镜牛逼」的话,潘志远的牙都要咬碎了。

    整个事件里,他这边的审计费一共才收了两百多万啊,结果现在,这些钱被没收,还被相关部门处以三倍罚款不说,还要面临这麽巨额的赔偿!

    虽然那些钱都由鑫达出了,但现在的赔偿咋办啊··—·

    同样和潘志远一样想法的还有鑫达公司的高管们。

    比起贺浩宇,他们的收入当然要差很多,但是现在,他们同样要承担责任!

    虽然他们并不是连带责任,但二十多个亿的份额,就算是百分之一,你想想看那是什麽情况。

    京州一个小别墅内,今年四十五岁的鑫达公司独立董事徐嘉诚正在不断地骂人c

    「唐方镜,唐方镜我***!你不得好死啊!」

    一边骂一边还在那里摔东西,因为他已经知道,自己要完了。

    众所周知,在我国独立董事这个位置很有意思,你可以把这个职位简单理解为公司内另一种意义上的监督者。

    和公司的常设机构监事会不同,独立董事是独立于公司和大股东的,不参与公司日常管理,监督公司和大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但----懂的都懂,大部分情况下这个职位都和吉祥物差不多,只负责拿钱,

    监督什麽的··.那就看情况了。

    这也就是为什麽最高法的《规定》里要专门列出独立董事这些人不能以「首已不懂」或者「听别人的意见」这些理由来答辩。

    防的就是这个。

    徐嘉诚也差不多,他在三家上市公司担任了独立董事,这也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最多兼职数量。

    鑫达公司的情况他基本上都不怎麽清楚,反正开会了随便投投票就行,至于其他的,说实话,他根本不会去参与。

    之前罚款的时候板子也没打到他这里,结果谁能想到,现在连他这样的也被那个唐方镜给直接起诉了!

    而且现在,他的帐户同样被全部冻结,连同现在住的这套别墅也一样。

    和贺浩宇那种已经在国外留了后路的人不同,徐嘉诚目前还没达到那个层面,所以现在就相当于他奋斗了半辈子的财产,都已经被全部冻结了。

    没办法,实在是标的额有点太多了,鑫达公司现在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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