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5章 304:结局?被自己的血溺死!(求月票!)(1/2)
复出第一战,罗杰就刷新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单场得分记录。
单场64分,即使是最疯狂的老鹰球迷也不会想到这场对阵小牛的复出之战会是如此劲爆。
这场比赛最让达拉斯人心痛的地方在于,诺维茨基拿下了35分,手感火热的纳什也有29分12次助攻入帐。
但当你队中最好的两个球星已经拿出了最好的发挥却还是无法赢球时,绝望感会变得尤为强烈。
诺维茨基和纳什表现越好,小牛球迷反而就越是绝望。
而对小牛老板马克.库班来说,比绝望更强烈的情绪是愤怒。
比赛结束后,马克.库班回到家里气得直接砸掉了巨大的等离子电视。
这位年轻的球队老板历来无法控制自己的脾气,他才来NBA两年,却已经因为各种争议性言论和口无遮拦的大吼而累计被罚款100多万美元。
人们觉得,迟早有一天,他会成为第一个揍裁判的球队老板。
就连和他关系不错的德克.诺维茨基都有些受不了这一点,曾当着媒体的面劝告他。
「他必须学会如何控制自己,就像球员们一样。我们不能在场上或场下一直发脾气,我认为他也必须学习这一点。他必须在那个方面提高,而不是整场比赛都对裁判或者NBA官员大喊大叫。这对比赛没有帮助,有时候还搞得我们很尴尬。」
当然,库班不生诺维茨基的气,他非常非常尊重那个德国人。
但除了对诺维茨基,他对谁都无法控制住自己的脾气。
比如今晚。
怀有身孕的妻子被库班砸电视的举动吓了一跳,她捂着肚子,在客厅畏畏缩缩不敢说话。
库班立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妻子搂入怀中:「天呐,抱歉亲爱的,抱歉,我就是该死,那个混蛋!」
「发生了什麽?」
库班的妻子蒂芙尼并不是一个篮球迷,哪怕她丈夫花近3亿美元买了一支篮球队,她也依然对篮球毫无兴趣。
所以她没有看今晚的比赛,自然不知道罗杰是怎麽当着库班的面打爆了他最爱的德国人,血淋淋的砍下64分,并肆意羞辱他。
「没什麽,没什麽。我就是觉得现在用等离子电视的人太多了,什麽档次和我们用一样的电视?我想换电视了。」
蒂芙尼当然知道他是在胡扯:「马克,你不能一直这麽愤怒。一旦接触到篮球,你就好像变了个人似的。」
「当然,当然。下次不会了,我保证。」
马克.库班调整好了情绪,直到陪怀孕的妻子入睡,他才回到自己的书房接着生气。
库班作为一个篮球迷,自然知道罗杰在90年代创造了怎样的辉煌。在所有人都以为麦可.乔丹将登上神坛时,这个从中国来的18岁少年一脚将他踹了下去,自己坐上王位。
但一个真正的体育迷享受的是竞争的那种感觉,这就是为什麽雷吉.米勒终身无冠也会获得球迷的尊重,因为他整个职业生涯都在与强者竞争。
马克.库班作为一个体育迷同样希望自己的球队能与强者竞争,干掉罗杰,拿到奥布莱恩杯,是他最大的目标。
他也确实成功了一半,在他成为小牛队的老板后,球队的曝光度比过去20年加起来都大,小牛也成为了西部不可忽视的力量。
可今晚,罗杰的屠杀让他感觉自己一直在做无用功。
罗杰强大得就像个全副武装的大兵,而库班则是个拿长矛的野人。
他辛辛苦苦的搭建阵容,不管多贵的球员都想办法收入麾下,对自己的球队投入了极大的热情。结果他的球队在罗杰面前,简直宛若蝼蚁。
库班大受打击,他的一生都像开挂一样顺畅,谁能想到当初那个在酒吧当调酒师的小鬼现在能成为自由灯塔最着名的富商之一?
但在罗杰面前,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渺小和失败,他的开挂人生在篮球场上戛然而止。
他咽不下这口气,他迫切的想击败罗杰那个混蛋。然而令人绝望的是,除非小牛进总决赛,否则两队这个赛季都无法再相遇了。
这就像在心脏里植入了一颗钉子,随时都会让你痛但毫无办法。
马克.库班喝了一杯威士忌,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
这不是一个短时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着急是没用的。
库班的观点和史蒂夫.琼斯差不多,他也认为联盟到了该洗牌的时候。
就目前罗杰和亚特兰大那群白痴的关系来看,他离开是大概率事件。
而科比和鲨鱼的关系提醒着全世界,OK组合解散也是大概率事件。
在过去几年统治着这个联盟的两支球队,都很有可能于明年夏天消失。
罗杰会去哪儿?他还能找到一支比老鹰更有竞争力的球队吗?
沙克或者科比谁又会离开洛杉矶?他们单干的话还能统治西部吗?
所有这些都意味着,其他球队的春天要来了。
马克.库班认为自己得抓住这个洗牌的机会,让达拉斯小牛也成为一支伟大的球队。
他对罗杰的战争可以不在现在分胜负,但早晚会分出胜负的,他保证!
当马克.库班发誓要打断罗杰的统治时,罗杰正在和埃里克.弗莱舍通话电话。
罗杰在电话中拒绝了去波士顿的计划,波士顿有足够的历史底蕴,有足够的球市,有足够的夺冠决心。最关键的是,他们有足够的薪金空间。
但你不知道自己哪天会突然被丹尼.安吉交易走。
就算以罗杰的地位他不会被轻易交易,和丹尼.安吉相处也绝对是一个相当心累的事情。
并且波士顿那座城市可不像奥兰多和亚特兰大对少数裔那麽友好,虽然现在的波士顿球迷不至于像当年对待比尔.拉塞尔那般恶劣,但也绝对算不上和蔼。
是的,波士顿云集了哈佛大学,麻省理工,人均受教育程度高,是美国教育气息最浓厚的城市。
但没用,实话。
如果你是亚洲人或者黑人,哪怕老老实实的在波士顿的街道上驾驶,也会被拦下来检查。
波士顿是美国各大城市中居住老白人占比最高的那几个,这种地方不管受教育程度多高,有些事情都是根深蒂固没法改变的。
一想想要为一群骨子里压根看不起你的人而战算了吧,自由灯塔这麽大,为什麽非得去一个恶心自己的地方?
埃里克.弗莱舍笑了笑,作为一个白人,他确实忽略了这方面的问题。
那照这麽说,选队的范围又缩小了。
美国对少数族裔最友好地方肯定是西海岸,毕竟开发晚,传统白人的观念还没那麽根深蒂固。
而高科技产业还带来了大量移民,让各个族裔的比例非常多样化。
洛杉矶吗?
埃里克.弗莱舍还需要更多时间去确认,这对罗杰而言有可能是职业生涯最重要的一次转会。因为如果失误,很有可能拉低罗杰的职业生涯含金量。
看看查尔斯.巴克利去火箭之后有多狼狈吧,人们都快忘了他曾差点断掉麦可.乔丹的三连冠,只记得他生涯末期选择了抱团。
再看看麦可.乔丹吧,他最后一年选择去纽约结果依然输给罗杰后,让他风评下降了许多。既丢掉了所谓「忠诚」的道德制高点,又没能拿到胜利。
一个球员最后一站的选择,一定一定不能出错。
挂断电话之前,罗杰似乎想起了什麽:「对了埃里克,我必须强调一件事。」
「你说。」
「无论最后我们走不走,或者无论最后我们去哪儿,都别给我搞什麽电视直播来宣布这事儿。」
埃里克.弗莱舍的语气非常惊讶:「当然!那太愚蠢了!谁会想用这种方式来炒作?谁会直播在老东家球迷的胸口上捅刀子?你为什麽认为我会让你这麽做?嘿,我记得上次转会时你就强调过这事儿,你不必次次都强调,这显得我很呆!上帝,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人这麽愚蠢!」
罗杰笑了:「别把话说得那麽死啊,埃里克。」
第二天,罗杰欣赏着报纸上自己在达拉斯爆砍64分的新闻离开了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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