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2章 南洋的特色(第二更,求订阅)(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第1272章 南洋的特色(第二更,求订阅)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突然如其来的一个问题,让李毅安陷入了沉思之中,这是出自《哈姆莱特》里的最精典的一句台词,翻译成国文就是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的问题。」

    玛格丽特之所以会提到这句台词,显然是因为最近的「张铭国复仇案」。

    即便是这个第一家庭,实际上也是需要生活的,他们的生活和普通家庭一样,用完晚餐之后,同样也会聚在一起或是看着电视,或是在那里聊着天。

    有时候,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难免会聊一些时事。

    这时,玛格丽特则说道。

    「我听说地方检察院组成了以检察官李淼为首的检控团队,其成员都是地检最优秀的检察官,但是张铭国那边,只有一个辩护律师。」

    她的语气之中充满了对弱者的同情,毕竟在这场不公平的审判里,张铭国就是弱者,他的辩护律师同样也是弱者。

    所以难免会有一种倾向性的态度。而同情弱者,这也是最基本的人性。

    「哦。」

    李毅安应了一声,并没有说什麽。好像这一切他压根就不关注一样。这时玛格丽特又说道:

    「亲爱的,你觉得张铭国有罪吗?」

    虽然是公主,但是玛格丽特一直都是一个非常感兴的人,从得知这个案子之后,她就一直非常关注,而且对张铭国也是极其同情的,同时也是非常钦佩的。

    不得不说,这样快意恩仇的人,总会引起人们的精神共鸣。

    不等李毅安回答,一旁的李奕轩则说道:

    「妈妈,他是否有罪应该由陪审团来决定——非经大陪审团起诉,任何人不受死罪和其他重罪的惩罚。」

    接着他又特意强调道:

    「父亲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以自身影响力干涉司法。」

    儿子的反驳,让玛格丽特嘟了下嘴,说道:

    「我们只是在家里聊聊天而已,外人又不知道,而且奕轩,你不觉得他很勇敢吗?就像电影里的侠客一样。」

    「这不重要。」

    李奕轩摇头说道:

    「重要的是法律,任何人触犯法律,都理应受到惩处。」

    听着儿子这麽说,玛格丽特问道。

    「那如果你碰到类似的事件,你会怎麽做?」

    「相信陪审团,相信我们的法律!」

    「如果他被判有罪呢?因为杀害一个的叛国者,因为那个叛国者过去的罪行。」

    沉默了一会,李奕轩说道,

    「我会尊重审判结果。」

    「真的吗?那怕是死刑!」

    面对母亲的追问,李奕轩还没有回答,一旁的奕辕直接说道:

    「结果要尊重,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官会酌情裁决的,况且,即便是死刑,等到执行前,赦免就是了!」

    说罢,他又冲着大哥笑道:

    「对吧,大哥。」

    李奕轩的笑了笑,说道:

    「差不多吧,不过,需要寻找一个契机。」

    说罢,他又把目光投向父亲,在他正准备开口时,李毅安说道:

    「奕轩,我之前布置作业完成了吗?」

    李毅安直接转移了话题,其实也是在用这种方式,提醒他们——现在,我们不需要关注这个事件,在避免影响司法公正。

    无论是历史还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经验都让李易安非常清楚,上位者对案件的插手,甚至个人好恶。都会从根本上左右司法的公正,一旦上位者根据个人好恶去左右司法的话,那麽也就不存在什麽所谓的公平了。

    上梁不正下梁歪——当上位者去插手司法的时候,其他人也会纷纷效仿的。

    所以,于上位者来说,最忌讳的就是插手司法审判。尤其是那种特别的关心。不说要什麽——这是为了公平正义,实际上根本就是放屁。

    从上位者去插手司法的那一刻起,无论有没有正义,司法就已经被干预了。

    他们只需要说一句「这是阁下关心的案子」,或许结果会让李毅安满意,但是将来呢?

    开了干涉司法的先河之后,会是什麽模样?

    最后非得弄出一个「大案看**,中案看影响,小案看关系。」,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司法被人为干预之后,必然的发展趋势。

    这个时候,最好的选择就是保持距离。不发表任何意见。

    其实,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对李毅安来说,最难的是什麽?

    就是克制!

    就是克制内心的诸多欲望,包括想做包青天的欲望。

    其实,一个正常的国家,并不需要包青天,为什麽百姓渴望天下有包青天。

    因为青天不公!

    可到底是青天不公,还是人间不公呢?

    李毅安不知道,但他知道,如果自己做了包青天,那南洋肯定是不公的。

    也正因如此,在南洋的法律条款中就有妨碍司法罪公正罪,这是一种刑事罪,为可公诉罪行之一。而且法官有权视乎罪行的严重性判处恰当的刑罚,不受任何约束,所以理论上可判处的刑期是无上限的,即终身监禁。但如果是公职人员犯罪,一般都以15年为刑期起点。事实上,这也是南洋司法的特点——公职人员犯罪,从重处罚!

    所以,在南洋,鲜有官员会针对某一案件发表观点,看法,更不要谈施加影响了。因为这涉嫌犯罪!

    虽然,这只是家人之间的对话,但是,还是岔开话题为好。

    「啊……」

  &nbs-->>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