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天意难违(2/2)
为啥?
那些森灵精灵摆了他好几道呢,这次算是回敬一下。
【店主万分惊讶:陌生人,你竟然掌握了森灵精灵明灯花的咒语,这是多麽令人惊讶的事。陌生人,你一定获得了它们真正的友谊。没有咒语的明灯花,虽然是园艺爱好者的心头好,但有了咒语的明灯花就有了灵魂。我愿意花费5年的寿命,来收购你脑袋里的咒语。】
赵传薪卖了两朵明灯花,以及咒语。
【店主给出了最新的商品列表:一把淬了毒的匕首,多了个六个月寿命。】
【体力药剂:8个月的寿命。】
【一个制作精灵的机械小丑玩具,蒸汽时代产物,上弦后会疯疯癫癫的扭动:1年的寿命。】
淬毒匕首,赵传薪咋也想不出这玩意儿能有啥作用。
体力药剂,去暗影森林后,这玩意儿的价值才体现出来。
所以,体力药剂是必须购买的。
最后一个机械小丑玩具,赵传薪就有些摸不到头脑了。
这是个古董?
别说在日记中,就算现实里,他算是个搞艺术的手艺人,可也不愿意碰古董。因为不能吃不能用,还那麽贵。
但是,按照那个「越看似没用最后价值越大」的定理,赵传薪决定咬牙买下它。
这日记看似人畜无害,实际很反套路的。
5瓶体力药剂,1个机械小丑玩具,直接花了他4年4个月的寿命,还剩2年8个月的寿命到帐。
还待继续,却冷不丁抬头看见于大坤拎着什麽东西前来。
「小赵,给你带了一点晒的榛蘑干,别的也拿不出手。多亏了你帮忙,要不然羊一准丢了。」
赵传薪顺手就接了过来,一点不带客气的。
「好东西!」
于大坤搓搓手,有点不知道该怎麽接。
一般送东西,大家都会来回推辞。
赵传薪可倒好,压根不懂谦让。
于大坤讪笑:「那啥,那俺就回去了。」
「慢走啊于大哥。」
没多久,德福带领的少年「工人团」就来了。
有鼻涕娃一脸崇拜道:「伯,俺爹说你老厉害了。没人敢在老鹰沟过夜,你是鹿岗岭村第一个。」
赵传薪收起干榛蘑:「你爹说得对。」
直接把小孩子都给整不会了。
「俺爹也说你厉害。」
「俺家也说了。」
得!
ONE night in老鹰沟,我赵传薪一战成名。
赵传薪没发现赵宏志的身影,就问德福:「宏志那孩子哪去了?」
德福想了想:「可能去看他的套子去了。」
正想问啥套子,就见赵宏志兴冲冲的拎着什麽飞奔而来。
「叔,我套了一只野鸡。」
小家伙拎着的,赫然是一只长翎野鸡。
一群小娃子全都露出羡慕之色。
「拿回去给我奶和我娘补身子。」
赵传薪赶忙制止:「等等,我给你钱,你拿回去给你娘买肉,这只野鸡卖给我了。」
说着,把这段时间购物找零的铜钱,都穿在绳子上,一股脑的塞进了赵宏志的怀里。
赵宏志接过铜钱,脑袋有点发蒙。
他家或许有存款,但从来不会拿给他看。
其他鼻涕娃也是如此,第一次看见这麽多的钱。
「愣着干啥,拿回去给你娘。你娘要是不收,就说拿回来我也不要。你娘要是收了,那就当我没说。」
刚送来了榛蘑干,马上就有野鸡,这就叫天意。
既然天意让他小鸡炖蘑菇,那麽天意难违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