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莲花图,我没听错吧(1/2)
弗莱迪·怕维特知道赵传薪是个实用主义者,他不管办事过程,但需要给他交代办事结果。
弗莱迪·怕维特知道赵传薪快来美国了,而自己事情仍然没办妥,是以最近焦头烂额。
伊森庄园总面积非常可观,除了建筑主体,还有外面广阔的庭院。
以及应赵传薪要求,为了确保在庄园能看到哈德逊河谷最美最自然的景观,还将对岸的山也买了下来作为自然保护区。
这样,总占地面积就达到了惊人的4000英亩。
庄园由青山绿水环抱,庭院内花团锦簇,有艺术雕像点缀其间。
庭院景观,是由已故的着名景观设计师弗雷德里克·劳·奥姆斯特德设计的。
就算在这里散散步,也会觉得心旷神怡。
伊森庄园的主体建筑,地面四层,地下两层,建筑在一个山丘上,是附近的制高点。
不但能俯览哈德逊河的美丽风景,甚至可以眺望纽约市。
弗莱迪·怕维特正在散步,思考如何解决眼下难题,忽然听见大门口有争吵声。
他走过去,见是庄园内雇佣的一个壮硕的高个子黑人马库斯·恩格鲁玛。
这个马库斯·恩格鲁玛的脑子不太灵光,弗莱迪·怕维特经常让他做一些重活。
这家伙力大无穷,弗莱迪·怕维特除了让他乾重活外,还能吓唬吓唬镇上游手好闲之辈。
尤其是最近在附近转悠的吉普赛人,他们是出了名的小偷。
见是马库斯·恩克鲁玛,弗莱迪·怕维特便走上前去问话:「发生了什麽事?」
马库斯·恩克鲁玛指着对面一个白人半大孩子,瓮声瓮气的说:「他是个疯子,在庄园门口鬼鬼祟祟,我驱赶他,他却不愿意离开。」
弗莱迪·怕维特感到好笑。
这是傻子遇上了疯子。
对面那白人半大孩子,看着挺白净,戴着一顶精致的盖头帽,穿着一件扣子严严实实的深蓝色紧身短上衣,系了看起来质地柔软的绒面领带。
应该是受过良好家庭教育出身的孩子,浑身透着城里人才有的气派。
就是肤色略显苍白,身体过于瘦弱。
半大孩子说:「我不是疯子,我只是在思考,误入了你们的庄园。先生,你是庄园主吗?」
弗莱迪·怕维特背着双手,衬衫扣子紧紧箍在手腕,马甲上没有丝毫褶皱,腰板拔的挺直。
他摇摇头:「我不是庄园主,我是这里的管家弗莱迪·怕维特。请问,你有什麽事?」
「我没有事,怕维特先生。我叫班杰明·戈德伯格,我家是新搬到北塔里敦镇上的,就在哈德逊河的下游居住,那栋好像月亮的白色的房子就是我家。」
弗莱迪·怕维特是个细心的人,他记得镇子上那座白色的漂亮别墅。
能住在那里,说明班杰明·戈德伯格确实是出自于殷实人家的孩子。
「哦,那伱来伊森庄园做什麽呢?」
班杰明·戈德伯格目光游离,并非那种鬼鬼祟祟,而是明显魂游天外。
他缓了好一会儿,才指着大个子黑人马库斯·恩克鲁玛说:「先生,你看他,像不像神话中的神灵?你看这些花花草草,像不像流淌在星河里的小船?神灵虽有伟力,却善良的不去践踏。怕维特先生,事实上,我正在宇宙中攀山涉水,恰巧遇到了藏身庄园里的大力神……」
弗莱迪·怕维特听的发懵。
他确信,这孩子确实有病,还不轻。
他虽然有耐性,但也不愿意和一个脑袋里天马行空的孩子打交道。
因为没那个时间。
只是这孩子瘦的皮包骨,大概也不会给庄园带来什麽麻烦。
于是,弗莱迪·怕维特对孩子说:「你可以在这里玩耍,但不要破坏任何东西。因为庄园主的脾气不大好,而他就快要回来了。你可以和马库斯·恩克鲁玛一起玩,我还有事先走了。」
半大孩子虽然病得不轻,但彬彬有礼:「好的先生,我愿意和这位大力神交流交流。」
「……」
弗莱迪·怕维特走了。
等他一走,
班杰明·戈德伯格对马库斯·恩克鲁玛说:「星空大力神,镇子上的人说你可怕。可我却一眼看出了你的善良。」
「我不叫星空大力神。」马库斯·恩克鲁玛认真强调:「我叫马库斯·恩克鲁玛。」
「我知道『恩克鲁玛』的含义,意思是第五子的意思,对麽?不用惊讶,我的朋友,在我被各种奇思幻想缠绕之前,我曾用三个月时间,读完了一部四十八卷的世界史,里面有关于你的名字记录。」
似乎在傻乎乎的马库斯·恩克鲁玛面前,班杰明·戈德伯格能完全放得开,直接给大块头交了底。
马库斯·恩克鲁玛连自己名字都不认得,更别提世界史了。
他说:「既然怕维特管家允许你在这玩,那我也不拦着你了。」
「来,我们坐在花圃的台阶上。」
班杰明·戈德伯格招呼道:「你是我见过最善良的人,而且你还是星空大力神。我要与你讲讲我的经历,虽然我父母他们认为这是一种精神疾病,但我不那样认为。我觉得,你一定会理解我的。」
马库斯·恩克鲁玛其实也很寂寞。
陌生人因为他夸张的身高体型畏惧他,熟人则因为他傻而从来不懂得尊重他,所以他连个说话的朋友都没有。
他听话的在班杰明·戈德伯格旁边坐下,蜷缩着的庞大身躯里,俨然藏了颗与外形不符的心脏:「好的,你说吧。」
「我以前是个很笨的孩子,十岁之前都是这样的,那令我苦恼而困惑。我渴望与其他孩子一样聪明伶俐,那种渴望超过了一切。」
「我也是,他们一直说我笨,所以我没有朋友。」
「呵呵,星空大力神,以后我们就是朋友。我在十岁的时候,做了个梦。梦里有人给我了一杯数字和文字组成的酒,或者是其它液体。我喝下,醒来后觉得耳聪目明。」
「那可真神奇。」
「谁说不是呢?接着说我的事吧。」
「好的,你说。」
班杰明·戈德伯格对这个星空大力神满意极了,这是个极好的听众。
「做完那个梦后,我用了三个月,读完了一部四十八卷的世界史。后面,我又用了两年时间,领悟了《函数论》的要义。」
马库斯·恩克鲁玛摇头:「我不能确定,你说的都是什麽东西。」
好像担心星空大力神,会因为这些无聊的事情,对他的话失去兴趣,
所以班杰明·戈德伯格加快了进度。
他继续道:「我父母起初觉得我开窍了。直到最近几个月,我开始莫名的产生各种奇思妙想。看见了家具上木头的纹理,会在我脑海形成起伏的山脉。大理石石基的条纹,会形成汪洋河流。我在这些山水中跋涉,家里的空间,变成万里江山那样庞大,我能沉浸一整日,走遍千山万水……」
马库斯·恩克鲁玛兴奋道:「我也是,我看着一头猪,会想到猪肉。看着一只鸡,会想到鸡腿。」
「……」虽然班杰明·戈德伯格觉得那就单纯的是馋而已,却还是赞同点头:
「是这样的。当我看到了我父亲的猎枪,我脑海中会把猎枪勾勒成巨大的机器,我能在脑袋里拆分它,给它安装更精密的零件。可惜,我父母都不信,他们觉得我有病,要给我送去伍德赛德精神病院。但他们又听说,那里医生会切除我的脑额叶,让我坐旋转凳,用电流击打我,他们对此很恐惧,就改变了主意,打算换个居住环境,认为这样就可以改善我的病情。所以我就来到这里,遇上了你……」
一大一小,一黑一白,两个人竟坐在花圃上说了一整个下午,连厕所都没去。
……
莲花寺,青龙殿。
昨日那个宁安端着饭来到赵传薪面前:「赵施主,该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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