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章 鄙人有召必应(2/2)
这时,房门的铃铛响起,这是有人开门进屋。
亚瑟·龚帕斯回来了。
他的呢子大衣上挂着水珠。
秋雨连绵,让纽约变得阴冷。
他将赵传薪拉到一旁:「纽约警局的第一丶第五丶第十丶第十四丶第十七分局,同时派人手上街头,将你的人都抓了不少,还查封了星辉餐饮公司。大史密斯和亚伯拉罕·科恩躲起来,才逃过一劫。」
此时,距离荷兰酒店枪战过去了两天。
这两天,赵传薪一直住在亚瑟·龚帕斯的家里。
从赵传薪的脸上,没有看到任何焦急之色,亚瑟·龚帕斯却先急了:「怎麽办?」
「他们又没犯罪,为何抓他们?」
亚瑟·龚帕斯说:「我找关系打听了一下,他们说这些分局,同时收了帝国宪政会的钱才抓的人,还四处搜捕你。」
赵传薪依然淡定:「先吃饭吧,一会儿凉了。」
「……」
吃完饭,赵传薪拿餐巾擦擦嘴,起身对俩徒弟道:「待会儿,你俩收拾餐盘。」
龚帕斯太太赶忙说:「哪里能让孩子做这些?」
「他们的师父,也就是我,即是一个宵衣旰食兢兢业业的人,凡事必亲力亲为。不能教出来的徒弟四体不勤五谷不分。」
班杰明·戈德伯格很不服气,就师父还敢自称宵衣旰食?
但他不敢反驳。
此时,电话铃声响起。
亚瑟·龚帕斯家是纽约少数个人安装电话的家庭。
亚瑟·龚帕斯去接电话,片刻喊道:「老板,是找你的。」
赵传薪走过去接起:「哪位?」
「我是托马斯,老板,我真的需要你行动一下,想想办法吧。只要能闹腾起来,推迟第二次纽约市市政债券发行,我们现在就能赚一笔,后续操作会更简单。」
之前,赵传薪的操盘手托马斯·W·劳森,就提议赵传薪搞出点动静,让最近正在讨论发行纽约市市政债券的市议会焦头烂额。
这几天股市暴跌了四分之一,托马斯·W·劳森之前鼓吹市场,已经到了第一波收割成果的阶段。
早在今年六月份,纽约市市政债券发行失败过一次。这次因为股价暴跌,此议题再次提起。
托马斯·W·劳森想要利益最大化,就必须推迟这个利好消息出现。
他深知赵传薪是什麽人,这种事别人不行,但对赵传薪来说,无非再闹腾一次罢了。
只是,他不知道,赵传薪失去了魔鬼水晶眼镜,战力已经大不如从前了。
之前,赵传薪不置可否。
这次他沉吟片刻,说:「你等消息吧。」
「太好了,老板,我就知道你可以的。」
挂断电话。
赵传薪换上了刚毅甲套装,去了后院,给米山套鞍。
亚瑟·龚帕斯跟了出来:「你要去干嘛?」
「我收到了纽约警察的召唤,而鄙人有召必应!」
他因为这一系列谋划,已经失去了魔鬼水晶眼镜。
这损失太大了。
现在竟然还有人想让他连这点小钱都赚不到,赵传薪要用他们的生命,捍卫自己的财产。
顺便,利用纽约警局将康有为揪出来。
亚瑟·龚帕斯皱眉。
他虽然经常组织罢工游行,可赵传薪这样肆无忌惮的杀纽约警察,他还是极度不适应,觉得要闹出大乱子。
「能不能学帝国宪政会,收买他们?」
「你出钱吗?」赵传薪斜眼看他:「反正我他妈现在一分钱都没有了。」
他说的是实话!
他的钱,一部分留在国内,分给鹿岗镇丶背水军丶港岛的玄天宗以及慈善机构。
另一部分,大头交给托马斯·W·劳森和杰西·利弗莫尔操作,少部分拿去建工坊丶买牛等等一系列投资。
星辉餐饮公司的钱,还是从大胡那压榨来的。
……
在狄特思公园。
大史密斯套着一件兜帽披风,看起来像个流浪汉,在风雨中瑟瑟发抖。
他兄弟都被抓了,只有他逃了出来。
有家难回,店也被封了。
远处,有俩警察路过,其中一个看了坐在椅子上的大史密斯一眼,忽然指着他喊:「嘿,夥计,抬起头来。」
大史密斯身体一颤。
他头更低了。
俩警察对视,乾脆按住枪套,包抄过来。
大史密斯叹口气,举起了手,将兜帽撤掉,露出了他的大光头。
「对,是他,黑鬼史密斯!」
大史密斯愤怒道:「我们究竟犯了什麽罪?凭什麽抓我?」
一个警察嘿嘿笑道:「本来就看你们黑鬼不顺眼,况且还有人出了钱。」
「你们还算警察吗?只认钱是吧?」
「人家出手阔绰,从上到下,人人有份,算你倒霉喽。」
「哼哼,你们等着,我老板会让这些黑警好看的!」
「呵呵,你说的那个该死的畜生,他冷血的杀了我们十五个人……」
大史密斯咒骂道:「是你们的人被查尔斯·贝克收买,怪不得我们老板。」
「你都自身难保了,不需要为他辩解,我们会找到这个畜生,将他大卸八块,埋在肮脏的淤泥里让他腐烂!」
话没说完,就听身后有人说:「谁要找我?」
俩警察愕然回头,大史密斯身体一颤。
他们看见穿着布满弹孔的厚重工装,牛仔帽下是骷髅面罩的赵传薪,他叼着雪茄,正骑着高头大马俯瞰二人。
这骷髅面罩就是法外狂徒陈宜庚的标志。
俩警察面色一变,刚想掏枪。
赵传薪的莫辛纳甘转轮已经在手,快速下压击锤。
砰,砰,砰,砰!
锁定外挂没了不假,但对枪械的熟悉和操控的水平犹在。
怼眼皮射击,赵传薪要是再打不准,不如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毕竟玩枪也不是一天两天。
俩警察倒地,其中一个当场身亡,另一个挣扎着起身,还想伸手去摸枪呢。
莫辛纳甘转轮在赵传薪手里转了一圈,被他插在了腰侧枪套里。
「米山,踩死他!」
米山当真不惯人,扬起前蹄,轰然而踏。
那警察才刚摸到枪,噗嗤……
大史密斯敬畏的问:「老板,你去哪?」
「去拜访纽约警局第一丶第五丶第十丶第十四丶第十七分局。」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