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6章 年轻人,我观你眉宇间多戾气(1/2)
墨西哥城,刽子手将军维克托里亚诺·韦尔塔,听了手下的汇报后大怒:「三百人,打十几二十个人,居然打输了?」
手下挠头,刚想纠正,不是打十几二十个,是打一个。
但是转念一想,这样汇报,纯属找不自在。
他也不信一个人能将三百全副武装的乡村骑巡队警察给打跑。
于是在旁边不说话。
维克托里亚诺·韦尔塔很想派遣军队去围剿,但最近埃米利阿诺·萨帕塔实在令他头疼,得了好些新式武器,雪球越滚越大,风头一时无两。
「约翰·康斯坦丁有没有支持哪一方起义?或者反对迪亚斯?」
「没有。」
「那先让他再活一段时间。」
……
赵传薪在格兰德河处插了临时眼,回程时略过山路直接走水路入海,穿过墨西哥湾在大西洋北上去纽约。
顺便将22号眼,插在了托雷翁城。
三千七八百公里,赵传薪跑了三个半小时,抵达纽约下湾,沿哈德逊河逆流而上,直接抵达北塔里敦伊森庄园,没有费丝毫信仰之力。
此时已经下半夜。
赵传薪超过二十四小时没睡觉,才有一点点疲惫感。
他第一时间掏出烟点上,在庄园外痛快的抽了一根,传送到12号眼,伊森庄园的卧室。
他躺在床上,和星月设计了几张图纸。
第一张图纸,是一个和三代游龙外形类似的自行车。
没错,是自行车,有脚蹬子,有薄铁壳子,有车链子,有轮子……
第二张图纸上面是神火飞鸦,正是明史书记录的原始火箭弹。
后面还有各种样大炮仗等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设计完,赵传薪才睡觉,沾枕头就着。
第二天,女仆来打扫房间的时候吓一跳。
赵传薪在床上呼呼大睡,地上摆放了乱七八糟的杂物。
女仆三十多岁,风韵犹存,穿着女仆装,看见老爷身上赤条条,只穿了个平角裤,肌肉棱角分明,胡子老爷们了,看的她脸色发红。
想退出去,又不禁多看了几眼,心说:我靠近些,去整理一下床头柜上的菸灰缸。
当她靠近,忽然屁股一紧,却是被一只大手按住。
女仆差点尖叫出声,只见床上的老爷双眼圆睁,怒视看她,一手按她屁股,另一手握拳似乎随时会给她来一下。
她害怕的弱弱的喊了一声:「老爷。」
赵传薪松手,紧绷的身体放松,重新躺好:「叫弗莱迪给我准备中式早餐。」
女仆见他松开手,心里还有点小失望哩:「是,老爷。」
纯爷们,好汉子,血气方刚都不足以形容。
不多时,赵传薪起床,洗漱后去了餐厅。
弗莱迪·帕维特恭谨的立在旁边,轻轻躬身行礼。
赵传薪哪里管许多,坐下稀里哗啦开吃,连造了二十五个肉包子,七个茶叶蛋,三碗稀粥,四叠小咸菜。
看的服侍的女仆瞠目结舌。
多大个肚子,能装这许多东西?
撂下碗筷,他对弗莱迪·帕维特说:「先去联系亚伯拉罕,让他在纽约警局找一个叫沈登甲的人,把人捞出来,顺便打听打听纽约的保皇会总部在哪。」
弗莱迪·帕维特应声告退。
赵传薪来到院子,看见了黑大个马库斯·恩克鲁玛。
「老爷。」马库斯·恩克鲁玛咧开血盆大嘴,开心的说。
赵传薪点点头。
此时的伊森庄园最美不过,别墅清幽,雕塑森立,远眺哈德逊河波光荧煌,巍峨群山白雾缭绕,院内绿植成荫,草地蔚然,龟背磨砖花簇嵌缝,空气清新的令人心旷神怡。
别道是人工斧凿便缺少灵气,实际上人更喜欢有规则的景物,这是天性使然。
赵传薪取出躺椅坐定,马库斯·恩克鲁玛识相的去给搬了个脚垫来。
这时,有一条黑身子黄嘴巴子的大狗颠颠跑来,朝赵传薪狂吠。
赵传薪上去一嘴巴子,将狗扇的嘴歪眼斜:「滚。」
马库斯·恩克鲁玛心疼,但不敢说,上前扳住狗头:「不要打搅老爷。」
硬生生将狗拖走了。
赵传薪难得悠闲,乾脆将真丝衬衫脱了晒太阳。
可惜,他身体注定无论怎麽晒都不黑,不必妄想小麦色皮肤了。
赵传薪忽然对星月说:「不行,咱们的假三代游龙,不能那麽简单。你再设计些复杂且无用的构造,上面加装神火飞鸦发射口和马克沁机枪。」
星月问:「动力呢?需要改进麽?」
「不,动力还是脚蹬子。」
星月:「……」
赵传薪在伊森庄园连晒了两天太阳。
第二天,亚伯拉罕·科恩终于来信,说已经捞出了沈登甲。
赵传薪带着马库斯·恩克鲁玛来到纽约,格兰德街169号,星辉餐饮公司。
亚伯拉罕·科恩,安德鲁·米勒,史密斯兄弟,亚瑟·龚帕斯,杰西·利弗莫尔,托马斯·W·劳森等人俱在。
「赵先生。」
众人在星辉餐饮公司门口,一一与下车的赵传薪握手,引得行人侧目。
最后一人是个中年华人,他正是沈登甲。
自今早上被这夥人捞出来后,沈登甲迷迷糊糊,不知救他者何人。
毕竟这夥人,有黑有白,听说还有什麽美国劳工联合会主-席之子,有连锁餐饮的总裁,有连锁夜总会总裁,有什麽夜壶神教的牧师,有华尔街大空头,有金融巨鳄……
每个人都是背景了得。
偏偏他们对一个高大的华人毕恭毕敬,甚至可以说是激动,沈登甲更懵。
这人是什麽来头?
他仔细打量,见这人穿着真丝亮面藏青色衬衫,袖口挽着,胸口扣子解开。头发朝后梳着,胡子又黑又浓,得有四寸。
这人真高,在场除了那个黑大个子得有两米外,就属他高。
他目光淡漠,一看便知视人命如草芥。
他面无表情,对众人的激动无动于衷。
然后,亚伯拉罕·科恩给赵传薪介绍:「这就是沈登甲。」
然后又对沈登甲说:「是赵先生让我们将你救出来。」
沈登甲赶忙拱手:「多谢赵先生,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他心中蓦然浮现个人名,但不敢确定。
他问:「赵先生,敢问为何救我?」
赵传薪掏出雪茄,托马斯·W·劳森赶忙拿火柴给点了。
赵传薪冷冷瞥了一眼沈登甲:「是墨西哥托雷翁城的保皇会谭英纵说的。」
然后,便不再理会他,对史密斯兄弟和亚伯拉罕·科恩说:「带上人,随我去找保皇会的人。」
沈登甲也不着恼,只是在旁看着。
只见片刻,格兰德街上便聚集了五十多个黑白壮汉。
许多人腰间鼓鼓囊囊,依稀可见枪套。
沈登甲咋舌。
赵传薪一摆手:「走。」
一行人浩浩荡荡,挺进唐人街。
到了唐人街,不可能不惊动安良堂和协胜堂。
一群华人以为有人来找茬,气势汹汹而来。
为首的一人看见了赵传薪后,激动道:「赵先生?」
来人正是陈宜庚,当初赵传薪冒名顶替他大闹纽约。
赵传薪这才露出点笑意,点了点头。
陈宜庚问:「赵先生,您这是……」
「找保皇会。」
陈宜庚了然,握拳道:「保皇会这些狗娘养的,早就该铲除他们了。近一年,保皇会和协胜堂勾结,没少欺行霸市。」
双方边走边说,片刻来到保救大清皇帝公司门前。
赵传薪说:「将人抓出来。」
这边的动静闹的很大,唐人街的华人纷纷出来围观,还有纽约警察上前。
「你们干什麽……」
周围华人兴奋,有热闹看了。
话没说完,就被大史密斯拦住,三角眼凶狠的瞪着警察。
警察额头冷汗直冒,见这群人各个凶狠,人人逞凶,顿时嘴里发苦。
赵传薪勾勾手指头:「让他进来。」
大史密斯放他进去,警察战战兢兢来到赵传薪面前。
赵传薪问他:「你认不认得我?」
警察仔细打量,半晌面色大变:「你,你,你是伊森·赵!」
当年赵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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