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7章 混沌圣器(1/2)
这让李夜来心里震动,身后的冠军披风无风而动,强劲的灵能蓄势待发,仿佛要随时发起反击。
「你怎麽了?」随着冠军披风的飘动,堕愿感受到了一股骇人的压迫感。
冠军披风,人类冠军的象徵。
对于人类之敌,有着震慑效果。
极乐神选,自然是人类之敌。
这也是堕愿极为看重李夜来的原因之一,他们即将腐化一位获得冠军披风的冠军代理。几乎等同于腐化了人类冠军!这将是极乐派系的巨大荣耀!
可如今,冠军披风散发出的压迫感,让她感受到了威胁。
不过,在她所掌握的分舵内,她可是无敌的
「你没有感觉到吗?这股隐隐的危险感。」李夜来说道。
「这倒是我的问题你还没有习惯。」堕愿顿了顿,笑道:「这毕竟是君王的坟墓,哪怕身死,也是一位君王,在某些文明之中,这是足以被称为神,或仙的存在。即便是死了,其残躯也蕴含着强大的力量。」
「也就是说,我们掌握了一具君王的尸体?」李夜来目光闪动:「那岂不是可以打造君王兵了?」
灵能武装,是以灵能者的神秘物质,配合其他强大的超凡素材,打造而成的。
其强度和神秘物质相关连。
越强的神秘物质,锻造出的灵能武装也就越强。
低等觉醒的灵能者,想要中和高等灵能者的灵能屏障是很难的。
但有了灵能武装,可就不一样了。
李夜来手中的黑金龙纹戟和血云环首刀,便是分别以六觉万象路径,和六觉神御路径的神秘物质锻造的。是A级武装。
而更高级的,S级武装,也被称为霸主兵。便是以霸主级的神秘物质锻造。
其中掺有一部分神性,可以撕开神性生物的灵能屏障。对霸主的作用极大,但也十分稀少。
以此类推,至尊兵,君王兵
每一把兵器,都是一位强者的陨落。
这些稀有兵器还有一个特点,可以蜕变为神孽!层次越高的蜕变的机率也就越高。
将会具有极强的反神性力量,战力可就更强了。
不过,神孽的诞生,则是很看脸的了。
曾听荒野游侠们吹逼说。
有一颗普通的铅球,一步步的成为了神孽。砸死了不知多少神灵。
当然,包括李夜来在内的官方人员们,都认为游侠这是在吹逼。
铅球砸的穿灵能屏障吗?瞎几把吹!
而在仙宫内,人类曾发现过君王兵,但难以带走。
以至于,即便是老狂王手中的武器,也只是至尊兵而已。
如今,极乐派系找到了君王的坟墓,或许会打造出一把君王兵!
这种级别的兵器,更容易成为神孽。是绝对的大杀器!
「我也想啊,可惜,就如我所说。我们无法打开最后的墓穴,我们虽然继承这个坟墓的使用权,但这个坟墓从设计之初,就不存在打开墓穴的可能。」堕愿解释道:「不然,你也不会感觉到这一股危险感了。早被我们刨开了。」
「可惜了我还想看看君王的遗容。」李夜来回应着,心里却是一动。
堕愿没有感受到那道目光吗?这道目光来自什麽?难道,这位人类君王,其实还活着?
不应该啊,如果还活着,那位君王又如何会坐看自己的子民,被极乐玩弄残害?
他不该暴起,把所有极乐派系的教众和神选,都不都给扬了吗?
能想出分割战场,保存火种,并以自我毁灭的手段杀死无心果的文明。
又怎麽会受这种鸟气?
且那道目光绝对不是错觉!那位君王,或者说与其相关的某种存在,还有着自我意识!
这是否可以化作人类的重锤?
可惜,如今不知道墓穴内部的情况。
若是君王的身体保存完整,李夜来一个冥河号角,让这些极乐的渣子们,体验一下君王的怒火。
李夜来心里快速思索着,身体则是跟在堕愿身后,听她介绍这些的珍稀物品。
这里有明夏留给未来火种的一些底蕴,有的是高等级的神秘物质,有的是强大的秘宝。还有数件禁忌物。
虽然,数量上,不如血神秦岭总舵那麽多。但也算不上少。
李夜来粗略估计,光是六觉的神秘物质都超过了五十份,霸主级的还有三份。
不过,对应的超凡素材就少了一些了。
随后,便是一些相对安全,还可以动用的禁忌物。
至于其他麻烦的禁忌物,他们都存放在了另一个地方。
「然后,便是这里」堕愿走到那三只巨大异兽的尸骸旁,说道:「我记得你似乎有召唤古龙的手段?」
「不错,那是我的奇遇,我有一个可以保存并操控尸体的缰绳。」李夜来自然是撒了谎。
猩红缰绳是没有储存尸体的能力的,李夜来是靠自己方舟储备空间来储存的天彗古龙。
但堕愿也没能力辨别真伪了。
「而如今,你的那只古龙尸体,似乎已经无法使用了。」堕愿说道:「我在你们战斗的位置,看到了一条断裂的龙尾。」
「拜何岚所赐。」李夜来回应着:「我也因此,被拉上了贼船。」
「我亲密的同伴,请不要埋怨。我们当时还是敌人」堕愿笑道:「而如今,我会全力弥补你的损失。这三只异兽,可都是稀有物种呢。」
就如堕愿所说,被冰封在这里的三只异兽尸骸,都很强大。
生前估计都是霸主级的强度。
如今,被冰封在墓穴的角落中,依旧栩栩如生。
第一只异兽。
身形似虎而,纯黑色的皮毛,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仿佛穿戴着一副天然的铠甲。尤其面部酷似人类,唇齿之间裸露着锋利的獠牙。
其体型不算特别大,甚至还没有夜幕山君的体型大。
但肌肉虬结,极具爆发力。即便是死亡后,它的身体依旧隐匿在阴影中,难以被察觉。
山海经中的凶兽檮杌吗?可能还-->>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