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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却光速运转,千百个诸如“穿越了”、“老子上班上得总算是疯了”、“因为异界人的到来世界开始扭曲”、“谁家春梦长这样”的想法鱼贯而入。

    冷静一下。

    拿来手机,我拨出电话:“喂?”

    保镖那边的背景已然充斥着聒噪的杂音。他低声回:“我刚走就有人入室抢劫?你让他等等。”

    等个毛线啊!我单刀直入:“你亲我干什么?”

    “很奇怪吗?”

    “当然了!听说意大利黑手党在处死人之前亲一口受害者,就算会死我也得知道我犯了什么事吧!”

    “哦。这个仪式以前的确有一些人在做,现在少很多了。”里包恩讲解道,“老实说,我一直觉得这没什么必要,反而给警察提供了追查线索,让工作变得更麻烦。至于彭格列最开始是护卫团,预告杀人在家族内并不提倡,我们倒不会做这种事。”

    “……”我竟然还学到了。心平气和地开口,“里包恩。”

    “我知道你的意思。”

    没等我再开口,听筒里隐约传来一声轻笑,“但这不是你昨晚自己问的么?”

    “我?我问什么——”

    诧异的话脱口而出的瞬间,我一经提醒便蓦地想起前夜某些画面。未说完的话顿时如鲠在喉。

    捂着这该死的短时间断片的脑袋,怀疑人生地沉默片刻。

    里包恩又还在电话里叨叨。

    “你要是忘了,我不介意帮你想起来。”

    我立刻摁下挂断键。

    第64章

    这个问题不难解决。

    已知我对里包恩有意思, 已知昨晚后劲太大蒙圈了做出这样那样的事,又已知回家前在无人的路灯边实实在在地被拽着不知道亲了多久。

    能得出的结论已经很明显了。

    莫名地,我又回想起轮船上, 有着茶色卷发的小学生说过的话。

    “……”

    扶着额头, 我勉强把注意力放回笔电。

    在喜欢某人后,发现对方也对自己抱有相同的感情, 这种感觉其实无异于中彩票。

    但或许是因为我手气从来都一般,而且相处起来的体验也与平时没什么差别, 我实在没有多少真实感。

    仔细一想, 以前的经验也派不上用场。

    被前任追求的两年里,不是像家人一样住在一起的关系, 所以平时基本都是在手机上交流。

    他比我闲几百倍, 时不时会来探班;周末会邀我出去玩。

    如果只和对方一个人出门, 我不会答应。因此去玩也都是一帮朋友一起。直到最后两个月, 我被打动,才松口和他约过几次会。

    在一起之后,状态的变化自然就非常大:以前被我拒绝过的邀请我会答应,刻意保持的距离也逐渐允许靠近。

    热恋期的几乎每一天,对方都保持着高昂的热情, 恨不得摘星星揽月亮献忠诚的殷勤也日益倍增。

    我也是后来才明白,两年隔着人心的追求看似很长, 实际上除了记录的天数可观外没有任何意义。

    等热情褪去, 才是真正开始了解对方的第一步。

    和里包恩的情况根本是反着来。

    思来想去,又发现看个文件居然看了半个多小时。

    我当即提起精神,摒除杂念。赶紧先把事情处理了, 后半天好安心瘫在家。

    十五分钟搞定。

    合上电脑。抱起手机,侧躺到沙发上。刷会儿S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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