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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一下。
拿来手机,我拨出电话:“喂?”
保镖那边的背景已然充斥着聒噪的杂音。他低声回:“我刚走就有人入室抢劫?你让他等等。”
等个毛线啊!我单刀直入:“你亲我干什么?”
“很奇怪吗?”
“当然了!听说意大利黑手党在处死人之前亲一口受害者,就算会死我也得知道我犯了什么事吧!”
“哦。这个仪式以前的确有一些人在做,现在少很多了。”里包恩讲解道,“老实说,我一直觉得这没什么必要,反而给警察提供了追查线索,让工作变得更麻烦。至于彭格列最开始是护卫团,预告杀人在家族内并不提倡,我们倒不会做这种事。”
“……”我竟然还学到了。心平气和地开口,“里包恩。”
“我知道你的意思。”
没等我再开口,听筒里隐约传来一声轻笑,“但这不是你昨晚自己问的么?”
“我?我问什么——”
诧异的话脱口而出的瞬间,我一经提醒便蓦地想起前夜某些画面。未说完的话顿时如鲠在喉。
捂着这该死的短时间断片的脑袋,怀疑人生地沉默片刻。
里包恩又还在电话里叨叨。
“你要是忘了,我不介意帮你想起来。”
我立刻摁下挂断键。
第64章
这个问题不难解决。
已知我对里包恩有意思, 已知昨晚后劲太大蒙圈了做出这样那样的事,又已知回家前在无人的路灯边实实在在地被拽着不知道亲了多久。
能得出的结论已经很明显了。
莫名地,我又回想起轮船上, 有着茶色卷发的小学生说过的话。
“……”
扶着额头, 我勉强把注意力放回笔电。
在喜欢某人后,发现对方也对自己抱有相同的感情, 这种感觉其实无异于中彩票。
但或许是因为我手气从来都一般,而且相处起来的体验也与平时没什么差别, 我实在没有多少真实感。
仔细一想, 以前的经验也派不上用场。
被前任追求的两年里,不是像家人一样住在一起的关系, 所以平时基本都是在手机上交流。
他比我闲几百倍, 时不时会来探班;周末会邀我出去玩。
如果只和对方一个人出门, 我不会答应。因此去玩也都是一帮朋友一起。直到最后两个月, 我被打动,才松口和他约过几次会。
在一起之后,状态的变化自然就非常大:以前被我拒绝过的邀请我会答应,刻意保持的距离也逐渐允许靠近。
热恋期的几乎每一天,对方都保持着高昂的热情, 恨不得摘星星揽月亮献忠诚的殷勤也日益倍增。
我也是后来才明白,两年隔着人心的追求看似很长, 实际上除了记录的天数可观外没有任何意义。
等热情褪去, 才是真正开始了解对方的第一步。
和里包恩的情况根本是反着来。
思来想去,又发现看个文件居然看了半个多小时。
我当即提起精神,摒除杂念。赶紧先把事情处理了, 后半天好安心瘫在家。
十五分钟搞定。
合上电脑。抱起手机,侧躺到沙发上。刷会儿S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