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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西抬头,翠绿的眼回盯。
她弯了弯嘴,终究还是没在这种人来人往的公共区域笑出声来。
蝙蝠会发现他们的。
绑成这样,丑死了。
陶德忍不住嫌弃。
但他确实不知道女孩叫什么,总不能在雇佣兵的接单表上光明正大的写“小丑女孩”吧?
先不说会不会引起蝙蝠侠的警觉。
外出做任务的时候,保不了要被排挤——受小丑没信用的垃圾名声牵连。
杰森.陶德拿着笔,又回头看了眼露西。
她不高,小小一只。
哪怕陶德坐着轮椅,她垫着脚也没自己高,费力的扒拉着酒柜边缘,也看不到上面的接单表。
啧。
陶德执笔,流畅的写了一行花体字。
酒保接过一看,确认道:
“阿卡姆骑士和、以撒?”
“嗯。”
杰森.陶德定下了这个代号。
他不知道小丑女孩这样浑浑噩噩神志不清的时间还有多久,也许下一秒就会被病毒彻底吞噬,连这一丁点意识都无法保留。或者说,相较于陶德之前遇到的那些受害者,这么久还没被彻底转化为小丑,已经是一个奇迹。
他们共同行动,确实总不能就那么喊女孩。
陶德知道自己没办法把对方留在出租屋里。和受伤的自己不同,女孩是会瞬移的。她什么时候跑,听不听话,都取决于她自己。
陶德看过不少书,尤其是在被布鲁斯领养后。
但他记忆最深刻的是圣经。
这不意味他很喜欢它。
只不过年少在犯罪巷流浪的那段日子,只有传教士会乐意带着街童接触这些知识。
“以撒。”
陶德重复了这个词。
亚伯拉罕老来得子,取名以撒。上帝要求他证明忠诚,让他将以撒杀死献祭。亚伯拉罕如愿照做。
后来流传的版本有所改动。
在以撒即将死亡时,天使用羊代替以撒,赦免他们的罪。*
和小丑女孩的事不是挺像的?
她本可以轻轻松松脱走,小丑并没有发现,但她朝着那个无数哥谭市民恐惧的精神病犯举起了刀子。
陶德至今也不知道女孩究竟是怎么想的,恐怕以后也不会有机会想明白。
她不过五六岁,怎么就——
那么大胆。
陶德垂眼。
不少人取名都来源于圣经,这是个中心词,用作代号,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陶德听见很轻很轻的笑声。
他转头。
女孩捂着嘴,满眼无辜的看着他。
啧,又在这装傻。
……
雇佣兵是个很好的职业。
至少对于杰森.陶德和露西而言。
如果他们没有因为声名鹊起、以及女孩手里那把刀,被刺客联盟的丧钟关注到,陶德还被迫掉了二代罗宾的马甲,恐怕一切都很美好。
事情也并没有那么糟糕。
陶德很对丧钟的胃口。
加上他打算向蝙蝠侠复仇,丧钟并不介意教他哥谭的黑暗骑士从不会教给少年跟班的东西,也不介意对方利用自己的身份相关集结、训练民兵。
遗憾的是,这段时间的往来,并没有让丧钟如愿以偿的拐到一个儿子。
当然女儿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