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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有反清复明势力的挑拨,也闹不出多大阵仗。

    话题结束,午饭继续,四阿哥啃过猪蹄,又啃玉米。

    他在畅春园吃过玉米,不管是煮着吃,磨碎了贴饼子,还是做窝头或者熬粥,都粗糙得难以下咽。

    就算是用玉米渣熬粥,吃到嘴里没有香味也就罢了,每喝一口还得抻长脖子才能咽下。

    可与猪蹄一起炖过的玉米,又香又糯,自带的甜味和猪蹄的咸香水乳交融,比畅春园御膳房做出来的好吃多了。

    四阿哥自以为学到了玉米的新吃法,打算回宫之后自己试着做一回。

    吃过午饭,四阿哥让姜舒月带他到后院看看。

    站在地头,眼前一片郁郁葱葱,心情都莫名变好了。

    姜舒月让立夏拿来小背篓,轻轻背上,转头对四阿哥说:“玉米可以煮着吃了,四公子要不要亲自下地采摘,拿一些回去?”

    想起刚刚吃过的猪蹄炖玉米,四阿哥点头,当先走到玉米地不算熟练地掰下一根玉米,扔进姜舒月背着的小背篓。

    姜舒月只觉背后一沉,就笑吟吟跟上去,自己并不动手,只看着对方掰。

    才掰了几根玉米,小背篓就换到了四阿哥背上。

    倒是个知道疼人的,姜舒月对四阿哥的表现非常满意,也对一年之后的契约婚姻有了些憧憬。

    掰了二十几根玉米,四阿哥带着姜舒月走出玉米地,瞧见她白皙的手背上有被玉米叶子刮出的红痕,不禁蹙眉。

    “以后这种粗活,让下人做。”说完对方,再看自己,堂堂皇子被人忽悠成了农夫,说出去也是够荒唐的。

    姜舒月笑着纠正他:“让别人摘,哪有自己采摘好玩。”

    后世非常流行采摘,不仅要自己驱车去果园或蔬菜大棚,采摘之后的菜果还要自己花钱买回去。

    售价比超市都高。

    主要图个新鲜,还有采摘的乐趣。

    至于手背上的刮痕,姜舒月压根儿没注意到。穿越前她经常活跃在各种农学基地,凡事喜欢亲力亲为,更严重的伤都受过,这点剐蹭又算什么。

    四阿哥定定看了她一眼:“你似乎很喜欢种地。”

    这回姜舒月没藏着掖着:“左庄头说我天生会种地,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我确实喜欢。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土地永远不会辜负勤劳肯干的人。”

    见四周无人,站在田埂上仰头看他,眼巴巴地:“所以成亲之后,我还能种地吗?”

    “你也说了,八字还没一撇呢,害不害臊?”四阿哥耳根发热,撇下她,独自背着玉米朝灶屋走去。

    姜舒月:她喜欢种地,光明正大,有什么可害臊的?

    屁颠屁颠追上去,又提议:“前院的辣椒、韭菜和番茄大丰收,要不要也去摘点儿?”

    不管怎么说,先在婚前把兴趣培养好,婚后才有继续种地的可能。

    四阿哥将背篓扔给长命,长命张大嘴巴:主子爷下地干活了?

    除了每年的二月二,众皇子跟着皇上扶犁下地,四阿哥很少对农事上心。

    长命张着嘴巴接过背篓,听主子爷吩咐:“把玉米装好,带回去,将背篓腾出来,我还要用。”

    跟着皇上春耕也还好,天气不算热。这大夏天的,四阿哥额上全是汗,还想干啥?

    将玉米收好,就见主子爷跟着舒月姑娘钻进了菜园,又是辣椒、又是番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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