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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晗迎出来,高兴地冲云舒挥了挥手:“小舒你来啦。”说着,侧头看了一眼梁思谌,忍不住挑了下眉,“哇哦,这就是你跟我说的男朋友吧?好帅好man,胸肌很有型哦。”沈晗虚空比划了一下,然后突然想起来,“对了,我听顾惟一跟我说了,他送你玫瑰表白还撞见你男朋友……真是太惨了,我确信我跟他说过你有男朋友的事,可能他觉得我在骗他。真是对不起,我真的事先不知道,我发誓。”
说着,沈晗扭头看向梁思谌,忍不住又仔仔细细看他一眼,“帅哥,我怎么觉得你很眼熟。”
梁思谌冲着她身后的男人颔了下首:“巧了,你老婆说我眼熟。”
姜博元扯了下唇角:“世界确实小了点。梁总,很荣幸你来参加我和太太的庆祝派对。”他伸手,同梁思谌握了下手,顺便侧头看了一眼梁思谌一直护在身侧的人,他记忆力和推测能力都不错,微笑道,“云小姐,上次我同你见面,大概是你十岁出头,那时长辈告诉我,你是梁总的妹妹,我那时就说过,我同我妹妹从不这样,果然……”
世上的关系其实说白了就那么几种,但同一类关系,不同的人能演绎出千万种形态,兄妹该是什么样的?这并不应该有准确的答案。
但或许沈晗学姐说得对,人有时候靠直觉去思考和行动。
如果是以往,云舒大概是羞耻得无地自容,但她此刻只是抿唇笑了下:“那您感觉很敏锐,我一直很苦恼,我跟我哥的关系不像别的兄妹那样像兄妹,如果我像您一样能一眼看透事情的本质,或许就不用走很多弯路。”
姜博元余光看了一眼自己的新婚妻子,意味不明地笑了下:“能准确抵达彼岸的路都不叫弯路。”
姜博元一家长居港城,本家在A市,但外公外婆是衍城人,幼时也只见过一面。
至于沈晗觉得梁思谌眼熟,是因为她和姜博元领证结婚那天,梁思谌恰好和姜博元在一起,商讨一个跨省项目。
翟明宇和姜博元是在港城认识的,这次要来也是因为抱着一丁点期待,觉得能遇见云舒,就是遇见是遇见了,但因为梁思谌也在不太爽。
云舒只觉得巧,各种意义上的巧。
因为她突然想到,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学姐的时候,一直盯着她看,眼睛一眨不眨,据后来学姐形容,像个极具反差感的反派。
是因为沈晗和梁思谌一样,眼角有颗痣,都是五官立体,眉眼深浓的浓颜长相,其实长得并不像,但云舒那会儿似乎很想他,所以把两个人无端联想了起来,等她回过神的时候,学姐好笑地看着她:“学妹,我很直,我们是没有结果的,你看我的眼神太暧昧了宝贝。虽然你很可爱,但这样有点失礼哦。”
云舒连连说了好几声抱歉,到最后为了显得尽量真诚,于是坦陈:“我走神了,你眼角的痣还有鼻梁的眼镜,跟我……哥很像。”
“你犹豫了,没有人提起自己哥哥会顿一下,好像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一样。”沈晗是个逻辑怪,并且十分的坦率和直白,她对自己好奇的事情常常会不遗余力地去追问,“我很好奇,你和你哥关系不好吗?”
云舒那会儿还无法接受和梁思谌的关系,于是并不想跟一个并不太熟的人解释,只是摇了下头。
“也对,你看起来并不讨厌我,而你是个礼貌温善的人,所以必然不会把一个讨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