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 21 章(1/2)
这么东瞧瞧西看看,有的没的买了好多东西,还买了两只很漂亮的风筝,两名护卫彻底沦为拎东西的苦力。
遇到街边卖炸糖糕的还特意买了一个尝尝,但才吃了一口就又被吹糖人的给吸引了过去。在京城的时候,这些东西他从来都只能看、不能买,好像他碰一下就会被病情加重似的。
这回到了阳县,没人管没人问,亓深雪脱了笼的小鸟似的,想干什么干什么。
三人在街上逛了大半日,亓深雪差不多把整条街都溜达了一遍,终于买到了心心念念的糖葫芦,这才晃晃悠悠往聚福楼那边去。
走在路上的时候,和两位护卫大哥聊天,亓深雪才知道,他们其中一个就是阳县人,但十六岁就去朔北从军了,如今已经十多年没有回过家。而另一个家在京城稍南一些的地方,也不算很远。
两人边走边感慨说:“这次跟着将军回京的一百亲随中,有不少人情况和我们差不多,家就在京城附近。我们不能擅离队伍回家,但将军却提前安排了人去通知我们的家人,将他们接到京城相聚。”
军中人聚少离多,许多汉子十几岁离家,保家卫国一辈子,幸运的能够衣锦还乡,但更多的士兵直至战死沙场都没能再回家一次。
所以虽然这场相聚很短暂,可能不过是一起吃顿饭、喝喝茶,或者一块去量身衣服买点东西,但大家都很感激卫将军。
亓深雪在书上读到的,从来都是“万鼓雷殷地,千旗火生风”的豪气雄壮,即便读到“马革裹尸还”,也只是唏嘘两声便不爱看了。他不喜欢别离,更不喜欢谈生死。所以也很少特意去想,这一声声战鼓、一道道捷报背后,其实不过是一个又一个平凡无奇的“人”罢了。
世人都盛传,朔北将军英武不凡,是大宁朝的常胜将军,城关上的朔字旗就像是扎在边疆的一根定海神针。
只要有卫骞在,朔北城就在,大宁关隘就永不会倒。
亓深雪见过卫骞身上的疤痕,那不是自己拔个倒刺都能被疼哭的伤,是很狰狞的,几乎贯彻胸膛的痕迹。
卫骞也只是一具血肉之躯而已。
真正守护大宁的,不是那几丈高的石头城墙,而是卫骞这样的许许多多的,敢用肉身迎击刀枪的平凡人。
听了两人的话,亓深雪一时间生出许多感慨。
回过神来,听说那位护卫大哥是在阳县有个小妹,因为小妹才生了孩子,娃娃还太小离不开娘亲,所以还没来得及相聚。
亓深雪啃着糖葫芦若有所思,就打算送他点礼物,让他带回去看看妹妹。
正好路过旁边一家首饰铺子,亓深雪带着两人就走了进去。
铺子不大,靠墙几只博古架,留着山羊胡的老板靠在柜台后面给存货擦灰。
看见他们进来了,老板打量了领头的小少爷裹着件半旧不新的披风,头上脖子上没一点珠光宝气,手里还攥着孩童才吃的糖葫芦零嘴儿,遂懒洋洋招呼了一声,就叫他们自己随便看看。
亓深雪转了一圈,选中了一只玉兰花银镯,要付钱时注意到老板手里正在擦拭的发簪。
他眼睛毒辣,对好东西向来敏锐,快步走了过去问道:“这簪子怎么卖?”
老板不耐烦地瞧了他一眼,这才看清来人披风内的衣裳料子,竟是珍珠缎,因其在阳光下会散发淡淡的珍珠色光晕而得名,千金难得一尺,乃是御贡之品。
前两年县太爷侥幸得了一块布头,做什么都不合适,后来干脆裁成了两块方帕,走哪儿带哪儿地炫耀,都磨边了还不舍得换。
这珍珠缎好是好,漂亮也是极漂亮,就是太容易勾丝磨毛,即便是京城那些能用此缎的大人物,也都是用来做宴会所穿的礼服。可眼前的小公子……竟然用珍珠缎做骑装,只怕穿一次就要报废了,何等之阔气!
老板立马换上了一副谄媚笑容:“小公子好眼光啊,这支乌金木簪子可是前朝宫中之物……”
亓深雪拿起那支簪子细细看了看。
簪子通体乌黑如墨,覆着一层油润光泽,炳烛一照,墨色中藏着水波似的金色流线,隐隐生辉,绝对是可遇不可求的上好乌金木。簪体微弯,簪头借木势雕成了一只螭虎,簪头小而乌金木最为质硬,螭虎又以其盘曲灵动、威猛神武而极为难雕,又可见雕工之精。
亓深雪摸了一把,便知道这是真正的好东西。
他伸出手指开了个价,老板眯着眼睛打量了一番,摇摇头:“这可是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传下来的传家宝,我爹临终前,对我语重心长,让我保护好它……所以得加钱,这个价。”
“五千两?!”两名护卫看见他比出的手势,纷纷倒吸一口凉气,他俩怕小少爷不谙世事被人骗,忍不住了,“你这是黑店吧!砸了你这铺子能值这么多数吗!”
老板看他俩不识货,撇嘴道:“不买算了。”
“买。”亓深雪按住簪子,扯开自己的佩囊看了看,不由皱了下眉头。
当时赌气跑到京北大营,是一时兴起,没有带太多银票,吃喝玩乐尚且不愁,可买宝簪却是不够的。
老板挑着眉梢搓着手,等他掏钱,见他久久不往外拿,还以为他拿不出,难免奚落道:“要是没这么多,就请回吧,我这宝贝可不少人等着买呢!”
“……谁说不够了?”亓深雪掏出一枚小章,叫他铺来笔墨,飞快写了几笔,把小章哈了哈气润湿了往上一盖,“拿着这张纸,随便找一家宝珠银号就能兑钱了。”
“宝珠银号?”老板忙捧起单子半信半疑,那可是大宁朝最大的银号,在整个宁朝各地都有分铺,他才不信这么一个小小少年随便写几个字,就能从宝珠银号里兑出钱来,“你且不要走!我这就去银号问个究竟,你要是敢耍我——东子!”
一名高壮的伙计从后面钻了出来,叉在了铺子门口防止他们骗了人开溜。
两名护卫唰一声也亮出了藏在身后的兵器:“小公子,到我们身后……”
一转头,亓深雪已经就近找了个带靠背的椅子,竟懒洋洋地喝起茶来,还因为茶叶难喝而抱怨了两句。
“……”
不多时,铺子外就传来了老板乐呵呵的笑声,一进门就一脚踹走了挡门的壮仆,一改方才的冷横,热情地朝亓深雪躬身哈腰,赶紧把木簪用锦盒包好双手奉给亓深雪:“大水冲了龙王庙!不知是小东家,失敬失敬,您再看看我这铺子里还有什么相中的,您只管言语,我一水儿打包送您府上去!”
两名护卫目瞪口呆。
亓深雪眼神瞥向了先前挑中的兰花银镯。
比起那只五千两的乌金木簪,这银镯子连个毛都算不上,更何况,若能结识眼前这位,八个银镯子他都舍得送。
老板心领神会,立马拿丝绢将镯子包好:“今日是我这铺子开张十年的大喜之日,这镯子当个添头送您了!”
亓深雪抿了抿唇,淡淡“嗯”了一声,便带着两个护卫出去了,全然一副贵少爷做派。
老板含泪千别万送财神爷:“慢走,慢走!常来啊!”
走出一段,没多远就到了聚福楼,亓深雪找了个僻静且靠窗的包厢坐下来,这时天色已经有些暗了。他伸了伸腿,累的往桌子上一趴。两名护卫默不作声地跟进来,将手中拎着的东西都整齐地放在了屋角。
歇了一小会,点了茶水,亓深雪才掏出那只银簪,叫住那护卫:“这镯子太花哨了,我不喜欢,正好你不是有个妹妹吗?我反正也是要在这里吃饭的,会吃很久,你回去看你妹妹吧,镯子送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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