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0章 有罪则罚(2/2)
案事审判下来,首先是各项违规累加起来罚钱十万,凡所涉事人员皆判徒刑一到三年不等,作为首犯的光州王氏娼女则是顶格的三年徒刑,因其已经不能受刑,故而又加罚三万钱,前后罚金便达到了十三万钱。
早在西魏时期,关中便已经开始推行新钱,当时所推行的乃是同治五铢钱。如今大唐朝廷又新铸开元通宝钱,前诸旧钱只要分量足够,亦可与新钱并行。
因为开元通宝乃是国朝新铸的钱币,如今币值正高,一百五十钱便可当一匹绢,按照这个时价来兑算,单单在街中逆行并伤人便罚款将近九百匹绢,高敖曹的半个胳膊肘给卸掉了,处罚还算是比较严厉的。
当然严厉与否也都不打紧,那娼女王氏如果走得快,这会儿已经在排队等着重入轮回了,只是不知道来生还会不会再逆行耍横,有没有她的窦郎直接将之杖杀。
在这一事件当中,明显具有包庇违规情节的万年县尉窦览也没能幸免,直接便遭到了夺职禁锢的处罚,不得再出任官职,并且流配陇右。
若是按照《开皇律》的标准,窦览倒也不至于受罚如此严重。但他倒霉就倒霉在触犯了净街式,又赶在了肃清风头正盛的时节徇私舞弊,也没能适用于议丶当等减免刑罚的律令,瞬间便从前途可观的青年俊彦沦落为一个流放刑徒。
窦荣定包庇家奴小妾违反法令,同样也遭到一番重罚,不只官爵遭到了削裁,还罚以三十万钱的重金。但这对其还都不是最重要的,他最大的罪名还是私刑杖杀小妾,加上此女并没有录入青州一战的俘虏名单丶乃是其私下蓄纳,所以先前被贬的官爵一撸到底,同样判以流刑。
杨忠之女杨氏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刑事,但逼夫杀奴,同样有罪,故而夺其外命妇品级并罚入官造一年,但因其父杨忠请出食邑抵罪,故而杨忠削除食邑千户,杨氏则居家自省并需望朔入禀官府。
西魏的食邑只是一个数字,再怎麽数量可观都没有一户实际的采邑。大唐朝廷则规定郡公得享一百户实邑,诸王丶国公则以五百户为限,基本标准是十比一,即封邑千户则得享百户实邑。
杨忠所享受自然是最顶级的食邑五千户,减免千户后直接少了一个郡公的实邑,为了保护自家闺女免于遭受劳役之刑,杨忠也算是下了血本,只是不知道此事之后其家中会不会又有失和。
一直被羁押着的宇文直丶于兰等纨絝们也再次迎来了判决,由于他们劫掳高湝还在净街式颁行之前,而且犯事的时候各自还有官爵在身,故而也能适用于议减赎当的律令,因此各自只是领受笞刑并加罚钱。
这些人在各自遭受鞭打和上缴罚金之后,简单的与家人们相聚片刻,然后便就要立即踏上流放的路程了。各自路程有远有近,来日何时能够再返长安也不可知,一时间自是不免涕泪横流丶悔不当初。
同这些后起之秀相比,最先犯下凶案的高澄之子高延宗则就没有这种好运气了。其人无论之前地位多麽显赫,如今在长安也只是一介白身,所杀的崔季舒再怎麽声名狼藉,同样也需要杀人偿命,故而高延宗也是没有什麽悬念的被判处死刑。
不过大概也是高延宗命不该绝,就在其即将秋后问斩的前夕,宁州有奏在滇池发现储量丰富的铜矿,适逢朝廷新铸开元通宝正需要大量的铜料以铸币来维持货币的流通,故而新设滇南铜官监,以山南李迁哲之弟李显为宁州刺史并兼领铜官。
滇南铜官新设,自需大量人员前往,故而朝廷便又宣令国中凡十恶之外的大小刑徒,但肯前往滇南铜官服役受刑,全都罪减一等,包括死刑在内,并且可以积劳自赎。
前往滇南开矿无疑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可是跟悠长的刑期甚至死刑相比,无疑又是一个极好的出路。于是随着这一令式公布之后,国中囚徒们也是应者云集,包括高延宗在内。
「兄等不必多送,弟今去也!你们缴在官中的钱款,待我回归之日必亲为你们取回!此去必痛改前非,不再辜负兄等期望!」
在即将前往滇南铜官的刑徒队伍当中,高延宗向着众兄长们抱拳说道,他们这些刑徒前往滇南,还需有家人向官府做出担保,高延宗这样的重刑犯则需缴纳十万钱作为官当,随其服役年限而逐年返还。
大难不死,高延宗也是成熟许多,望着前来送别的几个兄长们,一脸正色的拍胸说道。而高孝琬等人听到高延宗这麽说,一时间也都热泪盈眶,连连点头并作鼓励。